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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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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决定
(市委发[2003]97号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2003年11月23日公布实施)
四十年前,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地制服四类分子”的好经验,被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四十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成为新时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典范和政法战线实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一面旗帜。
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本精神,创造了“五个推进”的具体措施和基本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品质,符合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要求,为新时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工作方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市委、市政府决定,未来五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创建“枫桥式模范镇(街)”为载体的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活动,大力弘扬“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进一步创新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枫桥经验”,着力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保障和促进绍兴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有利于全市人民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更加主动地抓好稳定工作,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实现稳定与发展同步、致富与治安并举、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更加自觉地依靠人民群众,集中民智、民力,共同承担维护稳定的责任,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更进一步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学习、推广和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关键在于更新工作理念。各地在学习推广活动中,要注重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发展富民、稳定安民为己任,坚持强化组织领导与依靠人民群众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于做人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与时俱进,在学习推广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既继承其基本精神和基本做法,又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创造本地的新鲜经验,丰富发展“枫桥经验”。要尊重群众的创造,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把群众求富、求安、求知、求乐的愿望转化为群众自觉地实践“枫桥经验”、发展“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的不竭动力,使“枫桥经验”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学习推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要找准载体,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总的要以创建“枫桥式模范镇(街)”为载体,努力实现基层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具体目标为:一是政治稳定。各种影响政治稳定的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得到及时排除化解,力争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能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二是治安安定。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上升的势头得到明显的遏制。打击犯罪能力增强,破案绝对数和打击处理数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评价进一步好转。三是民间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80%以上,调处成功率达到75%以上,80%以上的民间纠纷在村(居、厂)基层调处解决,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四是“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得到不断深化。创建覆盖面和创建质量有新的提高。到2007年底,95%左右的乡镇、街道达到“平安社区”标准,“安全村(居)”、“安全小区”和“治安安全单位”的覆盖面均达到95%以上。五是基层基础扎实。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健全,作用发挥明显;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政法队伍保障落实,工作主动,战斗力强。
二、抓住重点,强化机制,不断提高学习推广创新“枫桥经验”的实效
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设。继续坚持“四前”工作法,运用“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坚持和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社会治安工作格局。建立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的联席会议和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制度,加强县、镇(街)、村(居)三级调处中心建设,强化工作基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健全、规范村务公开等“阳光工程”,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定因素。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解决重点疑难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政法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准确掌握各种倾向性问题,满腔热情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推行“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坐等来访为主动走访,对疑难信访实行联动息访”的“三访”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信访途径。
进一步强化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严打”方针,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力度,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活动,坚决扫除一切丑恶现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确保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把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作为长期的任务来抓,及时根据社会治安出现的各种新变化,有针对性地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防范控制措施,提高整体防范能力。加强治安巡逻,进一步强化以公安民警为主体,保安队、“三护队”、志愿者义务巡逻队相配合的防控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压缩可资犯罪的空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村(居)、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继续深化基层“创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创安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努力提高安全创建工作的科技含量。
进一步强化教育宣传机制建设。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深刻内涵及典型做法,在全市广泛掀起学枫桥、赶枫桥、超枫桥的热潮。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各级干部、青少年和外来从业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治调组织、计生协会、老年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利用文化阵地和宣传工具,深化“文化特色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村庄”、“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等活动,推行送法下乡,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努力在全市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进一步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机制建设。重视源头治理,落实多种措施,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构筑以“双差生”为重点,学校、家庭、公安机关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校园治安管理体系,优化教书育人环境,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对在校学生的负面影响。加大投入,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建设一批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抵御各种腐败思想和犯罪分子诱惑的能力。
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归正人员等特殊对象的综合管理机制建设。坚持流动人口本地化管理,加强教育、服务、维权、管理工作,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高其综合素质。重点加强高危流动人口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进一步完善“事先向监狱延伸,事中向生产生活延伸,事后向巩固提高延伸”的“三延伸”帮教工作机制,做到帮心帮扶帮富,尽可能减少重新犯罪。
三、强化基础,健全网络,着力打造学习推广创新“枫桥经验”、维护稳定的坚实平台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教育基层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和法制意识,改进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行“阳光工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农村基础工作,突出后进镇(街)、后进村(居)的整顿转化,治乱治瘫相结合,对班子软弱、经济发展缓慢、治安状况不好、群众反响强烈的,继续采取干部下派、部门帮扶、领导联系等办法帮助整顿,改变面貌。机关、学校、街道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基层综治网络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的主力军作用。以“星级治保会、治调委”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大力开展治调工作竞赛评比活动,促进基层治保调解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其治保调解工作的主力军作用,推动调解工作朝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加强治安信息员队伍、调解员队伍、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治安、调解、信访“三位一体”的综合功能。
深化社区建设,推动政府管理和工作阵地前移。以枫桥镇“一处三室”(管理处、社区警务室、司法工作室、综合调解室)为样板,以社区警务室为平台,科学配置警力,做到警力向基层倾斜,把工作重点放到管理、防范、服务上来。采取社区警务室、司法工作室、纠纷调解室综合设置,社区民警、司法助理、居(村)干部互联互动,推动干部下沉和服务前移,发挥综合管理功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更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学习推广创新“枫桥经验”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发展,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谋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学习推广创新“枫桥经验”的自觉性,把学习推广创新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制定学习推广创新的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情况通报和表彰奖励制度,对稳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年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办几件实事,力求学习推广创新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级综治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学习推广创新的各项工作,研究专门措施,做好对学习推广创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工作,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学习推广创新工作,并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犯罪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宣传舆论部门在学习推广中要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宣传新时期“枫桥经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创造条件,参与、支持学习推广创新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都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发展观、稳定观,增强维护稳定意识,要以学习推广创新“枫桥经验”为契机,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抓好这项工作。要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特别是抓好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的建设,政治上切实关心支持,进一步理顺关系,减少非警务活动,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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