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监理行为】 为维护监理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监理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建管局成立了绍兴市建筑业协会监理分会,全市共有20家监理单位加入监理分会。根据建设部建办建(2001)13号文件,市区9家监理单位签订了《绍兴市监理市场经营行为自律公约》,制定了《绍兴市监理市场经营行为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并成立了监理分会自律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各签约单位的履约情况和对违约事项的核查处理。规定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监理合同的备案,以便控制建设工程按规定实行监理或进行监理招投标,全年共办理监理合同备案129宗。对市区、绍兴县、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范围内的160项项目实施监理,处理违规行为21起。继续实行每月一次的监理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