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 2002年,价格部门对污水处理、城乡居民用电、景点票价等方面价格政策进行改革。一是通过对污水处理成本的调查核算,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制定“统一标准,分网收费,分管核算”的污水处理收费办法,并付诸实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二是在全市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基础上,降低农村综合变压器以下非普工业的电价,市区、绍兴县、诸暨市、嵊州市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年降价金额达5574万元。三是采取“走大步,重点调”的原则,对市区鲁迅故居、沈园、大禹陵、兰亭、东湖等16个景点的票价作较大幅度的上调,并降低年票价格,扩大淡、旺季浮动票价范围,以充分开发利用绍兴的旅游资源。四是会同建设、土管部门制定出台《绍兴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4个配套政策,使拆迁工作从原来的重置价兑换补差,调整为货币化补偿拆迁。五是实行“小幅调整,逐步到位”的让利方针,对医院招标药品中的抗生素、心血管类等283种规格的药品降价10%,并在全市医疗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