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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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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年内,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制订了《绍兴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办法》和《绍兴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部署与安排,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清理过程中,对各单位资产盘盈、盘亏、报损、报废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对各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通过主管部门和清产核资办公室双层把关,严格审批。据统计,全市纳入清产核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1586户,其中市本级317户。经资金核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共计119.5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量27.37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89.50亿元,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所有者权益2.68亿元;盘盈资产2.09亿元,盘亏、毁损、报废和核销资产2.12亿元,盘亏、报废、毁损和挂账核销批复率为50.2%。

(裘立周 陈钟德 骆立年)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