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土地征用纠纷系列案】 2001年至2002年两年间,新昌县法院共受理土地征用纠纷诉讼案件261件,受理相关执行案件131件。这些案件有的是因被征地村的村民外嫁,但户口仍留在原村的未能分得土地征用补偿费成诉,有的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未能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而起诉。该类案件涉及人数多,问题较为敏感,矛盾极易激化,一部分当事人曾多次上访。新昌县法院受理后,鉴于该类案件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各地做法不一、处理难度大等特点,精心部署,抓焦点,攻难点,研究最佳处理方案,并及时向县委汇报,争取政策支持。针对个别当事人于党的十六大期间进京上访的情况,该院又提出“抢先一步、平息事态”的工作思路,与市中院一道,讲政策,明法律,全力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省高院张启楣院长三次作出重要批示,称赞新昌县法院工作及时有力,调处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