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绍兴 > 绍兴年鉴 > 2003年绍兴年鉴 > 医疗卫生

25项质控重点工作全部完成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25项质控重点工作全部完成】 年内,根据全市医疗质量现状,制订下发了各质控中心25项重点工作,并全部顺利完成。积极开展“满意工程”活动,组织协调市病理、麻醉、放射、药事、血液、院感等质控中心对全市24家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质控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规范医疗机构药事工作,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成立了绍兴市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开展“放心药房”创建工作,全市12家医院药房通过省卫生厅验收。为积极应对“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尊重病人知情权,加强医患沟通,在全市县级以上医院落实四项谈话签字制度(即内科病人入院72小时内、外科病人手术后24小时内、各类有创操作及内窥镜检查前、输血前谈话签字)。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使虚假违法广告得到遏制。

(董维男)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