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取得新成绩】 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和思路,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投入力度,注重基层基础,深化公德教育,改善服务质量。10月18日至20日,省考核组对绍兴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创建工作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明显突破:一是建管并举,市容环境取得新改观。年初,完善《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河道整治工程,15条市河共清淤8.3万方,砌岸2700米,弹底8.1万平方米,并同步实施截污。实施旧房立面改造工程,投入2100万元资金,对宋梅桥、白马畈等242幢旧房进行立面改造。实施历史街区保护改造工程,主要是一河(环山河)、一街(红旗路特色街)、五个点(府桥、石门槛、酒务桥、西观桥、凤仪桥)、三条传统特色街(西街、萧山街、蕺山街)等。加强绿化建设,新增绿地面积30万平方米,市区绿地率已达32%,人均公共绿地为9.02平方米。实施亮化工程,市区路灯安装已达8612盏,亮灯率98%。做好环卫保洁工作,市区主次干道实行18小时保洁率在75%左右。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除河道两岸成堆垃圾和河道漂浮物。二是打防结合,社会秩序取得新改善。深化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市区178个住宅小区,已建成“安全小区”147个,创建率达79.2%。强化“严打”活动,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15起,整治重点地区142个,重点路段109个。全年市区发生各类刑事案件比上年有所下降。优化交通秩序,组织开展“交通法规进万家”和“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月活动,将市区解放路作为市区首条“严管街”进行重点管理。从9月1日起,市区白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市区主干道机动车时速达20公里以上。市区信号灯控制路段路口,行人遵章率90%以上。三是丰富活动,文化繁荣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按照“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的要求,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组织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八一”、“十一”等专场文艺晚会,做到演出有阵地、演员有戏演、群众有戏看。绍兴“黄酒节”期间,《同一首歌·走进绍兴》成为绍兴文化活动史上一大喜事。通过“北京·绍兴文化周”以及部分专业剧团的出国访问演出,弘扬了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了绍兴历史文化名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