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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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成效显著】 年内,全市继续实施了以人权、财权、事权为重点,以公开为切入点的“阳光工程”,加大治本抓源的力度,取得新的成效。年初专门制定了《关于2001年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
在政务公开方面,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并注重内部公开。全市所有应公开的行政机关、基层站所、行政村、中小学校、医院和大中型国有企业全部实行了政务分开,公开面达到100%。
在建设工程交易公开方面,注重规范完善招投标办法,积极试行透明标底和无标底招标,修订出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市招投标办公室同交易中心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市、县两级都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全年进场交易367次,投资31.33亿元;公开发包200次,投资额28.2亿元。查处了发生在该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19件,处理违法违纪人员19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挽回经济损失77万元。同时对发生在市“三路”建设整治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违法违纪的7名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在政府采购方面,出台《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459次,中标金额2.96亿元,节约资金4557万元,节资率达13.34%。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公开招标制度,全市24家县级以上医院公开招投标的药品占85%,乡镇一级有87%的卫生院用药也实行了集中公开采购。
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方面,全市33个系统、136个单位、340个收费项目实行票款分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位1489家,专户管理资金达50.5亿元。市、县都已建立了会计结算中心,实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积极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工作,市本级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企业24家,竞标底价5160万元,成交总额9777万元,增幅达89.4%。
在干部任用方面,市、县两级纪委在实施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中,对486名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审核,其中有2人被否决。
在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着重抓好便民服务中心的完善;调整服务内容,该进中心审批的项目,一律进中心;进一步削减审批项目,凡可以精简的项目尽量予以精简;规范工作程序,实施联审制度。年底,已着手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使涉及经济发展的审批事项总数和审批事项办理的承诺时间分别再减少三分之一。
(章兴刚)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