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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家药店药品分类管理通过省验收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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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家药店药品分类管理通过省验收】 在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产生之前,药店药品任由人们自由购买,使药品使用过于随意化,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只能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处方,患者可自行购买和使用。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实际上是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全市的零售药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从试点开始,加强培训和宣传,以点带面推进药品流通分类管理工作。至年底,通过省级验收的分类管理合格药店68家,占全市零售药店总数的22.4%。  

   (戎莉莉)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