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343元】 全市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业产业结构有新的突破,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34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2%,其中农业产业收入上升,工资性收入提高,非经营性收入增长,从其收入构成看: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1186元,增长5.5%。其中林业、畜牧业、渔业纯收入分别增长60.8%、20.9%、81.8%。人均工资性收入2663元,增长18.3%。其中从机关事业等非企业中得到收入为627元,增长23.6%。人均非经营性收入425元,增长6.8%。其中财产性收入150元,增长11.1%;土地征用补偿收入75元,增长134.4%;转移性收入275元,增长4.6%。从全市农村居民收入情况看,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其收入增长的主流。农民收入的差距继续加大,人均收入依次为诸暨市6890元,越城区6395元,绍兴县6048元,上虞市5417元,新昌县4582元,嵊州市4359元。收入的差距反映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差距,农民收入最高的诸暨市,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仅占33.8%,最低的嵊州市,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高达52.8%。全市有109个行政村的8.70万人的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其中诸暨市占99个村;仍有28个行政村的0.68万人的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其中新昌县23个村,嵊州市5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