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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黄酒企业获得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权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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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家黄酒企业获得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权 2000年1月3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了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等规定与标准,同时发布的还有绍兴酒国家标准及对绍兴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通告,这意味着绍兴酒有了“护身符”。一年来,经企业申请,市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和绍兴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办公室初审考核,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核和注册登记,现已有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绍兴东风酒厂、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浙江塔牌绍兴酒厂、中粮绍兴酒有限公司等5家黄酒生产企业获得绍兴酒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鲁宝铨 徐辛成)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