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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土地管理机构调整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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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土地管理机构调整】 2000年,绍兴市区土地管理机构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有相应变动。6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绍市府发〔2000〕64号文件,明确原绍兴县管辖的斗门、皋埠、东浦、马山、鉴湖等5个镇的土地管理所、26名事业编制人员转移给市土管局管理。6月26日,市土管局与绍兴县土管局举行了移交仪式。8月15日,市委、市政府绍市委发〔2000〕60号文件明确,成立“袍江工业区土地管理分局”。8月30日,绍市委发〔2000〕62号文件明确,成立“越城区土地管理与村镇建设局”。12月6日,市编委会绍市编〔2000〕17号、18号、19号文明确从市土管局“扣还原越城区土管局合署办公的行政编制7名”;灵芝、亭山、梅山、城东、东湖、皋埠、东浦、鉴湖等8个乡镇土地管理所、36名事业编制划转越城区政府管理;马山、斗门等2个镇土地管理所、11名事业编制列入袍江工业区管委会直管。12月22日,市编委绍市编〔2000〕21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绍兴市土地管理局直属土管所,定全民事业编制10名。到年末,市土管局实有行政编制19名,1999年确定的6个处(室)、2个分局及下属7个事业单位不变,新设1个直属土管所。

(杨炳法)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