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价格改革,服务地方经济】 一是实施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的改革方案,通过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绍兴市的电价总水平平均比改革前下降了0.046元/千瓦时,加上电价折让政策的出台,企业用户实际负担下降了0.053元/千瓦时。在实施统一销售电价政策的同时,对地方小水电、小火电的上网电价进行了规范。按照“二改一同价”(改革农电体制、改造城乡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要求,对全市农村综合变以下电价进行全面整改。这些电价改革的实施,可减轻企业和居民群众负担达3.23亿元,扩大了用电需求,全市用电量同比增长13%,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二是合理调整自来水价格,缓解亏损矛盾。增加了合理的加价资金,生产、生活等各类自来水每吨均提高0.20元,为政府筹集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建设工程资金达5000多万元。三是为促进城市绿化建设,制订出台了绍兴市本级及各县(市)城市绿化补偿费标准。四是为保障旧城改造和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拆迁安置房屋价格及有关附属物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绍兴市区房屋重置完全价标准〉的通知》、《关于市区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等,并依据规定及时做好对拆迁、安置房屋价格的确认工作。五是制定和调整了市区防空地下易地建设费、城市房屋委托拆迁服务费、越城区乡镇“门前三包”代包收费标准,强化了城市管理的功能。六是为适应“城市创优”、“创卫”、“创模”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了物业管理的收费行为,根据实际核定了26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七是为促进办学体制改革,从2000年起对全市部分普通高中收费实行计划内外统一并轨,放开了市区民办幼儿园收费。八是服务旅游消费,调整了市区出租车起步价和起步公里数,试行了市区各旅游景点的联票、年票制,并对景点周围地区的明码标价进行了认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