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8%】 据统计,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14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6.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0%。从市人行统计数据看,至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98.93亿元,比上年增长2.1%,按全市年末人口计算,人均储蓄余额已达到9220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1.7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43元。从构成看,具体表现为:(1)居民人均从单位得到收入有较小增幅。全年人均从单位得到收入为6502.35元,同比增长2.3%。(2)来自个体被雇、其他就业和其他劳动等方面的收入增长速度较猛。全年人均个体被雇收入157.23元,增长83.7%;人均其他就业收入51.30元,增长103%;人均其他劳动收入408.17元,增长57.3%。这三块收入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近3个百分点。(3)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转移性收入的有1782.02元,比上年增长44.3%。其中按人均计算的离退休金为1171.72元,增长38.4%;人均其他转移性收入为202.75元,增长76.2%。(4)财产性收入稳定增长,结构有所变化。人均财产性收入291.07元,增长7.1%,其中人均红利收入为122.34元,增长131.0%;而由于银行利率降低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利息收入和其他财产租金收入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