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况】 绍兴市人民司法行政机关于1980年12月成立,时称绍兴地区司法处。1983年8月,绍兴撤地建市,改称绍兴市司法局,内设10个处室,下辖1区5县(市)司法局。
1999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为重点,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开展各行各业依法治理活动,推进全市的民主法制建设。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契机,加大改革力度,在乡镇、街道建立司法所、市县两级建立“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市县两级电脑联网等三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1998年公安机关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以后,发展健康。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诸暨市司法局荣立集体二等功,诸暨市枫桥镇司法所荣立集体一等功。市政法干校举办各类法学教育培训班13期,参训人数1089名,不断提高在职法律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