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06-48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0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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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通国际汽车广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06-08-16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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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浙江元通国际汽车广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浙江元通国际汽车广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   生产规模:年销售汽车1000辆、保养维修汽车5000辆

(3)   建设单位:浙江元通国际汽车广场有限公司公司

(4)   建设地点:绍兴袍江工业区

(5)   决算总投资:1000万元

(6)   环保投资:30万元

(7)   开工时间:2005年12月

(8)   建成时间:2006年2月

(9)   试生产时间:2006年2月

(10) 投产时生产规模:年销售汽车753辆、保养维修汽车3765辆

(11)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12)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世纪地产设计策划有限公司

(13)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验收监测单位:绍兴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元通国际汽车广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进行环评工作,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批复要求,公司在项目工程建设中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2)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环保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配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1名,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及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3)   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共投入环保资金30万元,其中: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保养废水经隔油池分离,全部废水排入城市截污管网。②喷漆烤漆房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架有组织排放。③项目采取了一定的防噪措施,如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软连接、外包消声材料、单独设间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汽车报废件、油漆桶、废机油等分类收集,分类堆放,综合利用。饱和活性炭由供应商解吸回用,废滤网、废抹布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我站受浙江元通国际汽车广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委托,负责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我站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2006年05月31日,对该建设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进行了综合测试,现结论如下:

1、该中心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在项目建设中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执行了“三同时”。

2、该中心总排口废水年排放量0.08万吨,CODcr年排放量0.09吨。各项监测指标:PH值监测范围6.74-7.19;SS日均值为53mg/L;CODcr113mg/L;氨氮29.6mg/L;石油类0.89mg/L。各项指标(其中氨氮无Ⅲ级标准)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Ⅲ级标准的要求。

3、该中心喷漆烤漆房排放的有机废气:苯浓度9.43mg/m3,排放速率4.65×10-2kg/h;甲苯浓度4.29 mg/m3,排放速率2.11×10-2kg/h;二甲苯浓度0.74mg/m3,排放速率3.65×10-3kg/h;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的要求。

4、该中心实行8小时工作工作制,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昼间47.8-51.6dB(A)。各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值均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类区)的要求。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02t/a,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汽车报废件、油漆桶、废机油等分类收集,分类堆放,综合利用。饱和活性炭由供应商解吸回用,废滤网、废抹布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投诉电话: 12369  5128907 8130987

 

   

                                  2006年8月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