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河姆渡文化开始,至今已有约7000年的历史。越国古都建于公元前490年,距今已有近2500年建城史。
据《绍兴市志》(1996年版)记载:大禹治水告成,在境内茅山会集诸侯,计功行赏,死后葬于此山,因更名茅山曰“会稽”,是为会稽名称之由来。春秋时期,於越民族以今绍兴一带为中心建立越国,成为春秋列国之一。战国初,越王句践大败吴国,越国疆域拓展至江淮地区。至周显王三十六年(前333),楚威王兴兵败越,尽取故吴地至浙江,越始“服朝于楚”,而诸越邦国尚存。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定江南,降越君,以吴越地置会稽郡,辖今江苏南部和浙江大部20余县,治吴县(今苏州)。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置13州刺史部,督察各郡,会稽郡受督于扬州刺史部,时领26县,属今浙江境内者18县。东汉永建四年(129),分会稽郡置吴郡,今钱塘江以南仍为会稽郡,治山阴(今绍兴),领山阴等15县。晋太康二年(281),以会稽地封于骠骑将军孙秀,以郡为国,称会稽国。隋开皇九年(589)平陈,省郡县,废会稽郡。同时并山阴、永兴、上虞、始宁为会稽县,并余姚、鄞、 入句章县,又设吴州,治会稽县,辖会稽、诸暨、剡、句章4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废吴州,以原吴州境置越州,治会稽县,是为越州名称之始。唐及北宋,越州领8县,治山阴。南宋建炎四年(1130),宋高宗驻跸越州,取“绍万世之宏休,兴百王之丕绪”之意,下诏从建炎五年正月起改元绍兴,并升越州为绍兴府,是为绍兴名称之由来。府治设山阴,辖山阴、会稽、诸暨、萧山、余姚、上虞、嵊县、新昌8县。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绍兴府为绍兴路,辖县和治所不变。明太祖于丙午年(1366)复置绍兴府,治山阴,辖8县。清设浙江省,省府之下置杭嘉湖、宁绍台、金衢严、温处4道,绍兴府隶属宁绍台道,辖县未变。宣统三年(1911),并山阴、会稽为绍兴县。
民国元年(1912)2月,废府、州、厅旧制,实行省、县两级制,原绍兴府辖县均直属浙江省军政府。民间3年于省县间设会稽道,治宁波,辖地相当于绍兴、宁波、台州三府。民间16年取消道制,原绍兴府7县直属于省。民间24年置绍兴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绍兴县,辖绍兴、上虞、余姚、嵊县、新昌、诸暨、萧山7县。民间25年,改绍兴为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地、辖县不变。民间37年,改名为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余姚,辖14县(改萧山为省直属,增辖鄞县、慈溪、定海、镇海、奉化、象山、宁海、四明8县)。
1949年5月,绍兴全境解放。6月,设浙江省第十专区,辖绍兴、上虞、嵊县、新昌、诸暨、萧山6县,余姚划归第二专区(宁波)。10月改为绍兴专区,并析绍兴县城区置绍兴市(今绍兴城区),析绍兴县置会稽县。辖1市7县。1952年1月,撤销绍兴专区,原辖绍兴、诸暨、萧山3县及绍兴市改由省政府直属;上虞、嵊县、新昌划属宁波专区。1953年2月至1963年12月,辖县又数经归属变动。1964年9月,复设绍兴专区,驻绍兴县,辖绍兴、上虞、嵊县、新昌、诸暨5县。1968年5月,改名为绍兴地区,并成立绍兴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9月,改名为绍兴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7月,撤销绍兴地区,改设省辖绍兴市,置越城区,辖越城区、绍兴县、上虞县、嵊县、新昌县、诸暨县。1989年9月,诸暨县改设诸暨市(县级市)。1992年8月,上虞县改设上虞市(县级市)。1995年12月,嵊县改设嵊州市(县级市)。至2004年12月,绍兴市所辖1区2县3市行政区划未变。
绍兴现为全国68个省会和中心城市之一,被国家列为首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先后被国家授予“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等荣誉。2004年又荣获“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和“中国内地最佳商业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