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415个机关部门(其中市直89个)、84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中市直23个)、118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出了“五查五创五解决”(即查干部素质是否适应,创学习型机关,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查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创高效型机关,解决行为失范问题;查职能转变是否到位,创服务型机关,解决办事不便问题;查工作作风是否改进,创务实型机关,解决形式过多问题;查监督管理是否落实,创清廉政机关,解决纪律松弛问题)工作目标。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绍兴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督查制度》、《绍兴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积极探索机关运行机制的创新,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第四轮审批制度改革。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削减行政审批事项196项,削减率达30.2%;制作以“三在”教育、“四条禁令”为内容的警示卡,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了17个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用权力大的“三公”部门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部门,建立了重点联系制度,突出解决就业难、交通难、看病贵、学费贵和污染源五大问题,并将17个重点部门的54项整改重点和72条整改措施在《绍兴日报》专版刊登,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了6个层面的督查工作体系,着力强化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效能办聘请2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效能建设督查员,坚持每月一访,一访一主题,到一些部门、各县(市、区)、部分乡镇开展明查暗访。全年共监察追究197人,其中辞退6人、降撤职6人、待岗10人、调整工作岗位3人、扣发奖金39人、受党纪政纪处分34人、通报批评44人、书面告诫32人。 (余一苗 章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