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07-48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07-05-08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浙江绍兴富得力木业有限公司强化木地板项目由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进行环评工作,绍兴市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十一月以绍市环审[2005]145号文下达了《关于浙江绍兴富得力木业有限公司强化木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目前,该项目己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实行公示。根据国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浙江绍兴富得力木业有限公司强化木地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绍兴富得力木业有限公司强化木地板项目
2、生产规模:年生产强化木地板80万平方米
3、建设单位:浙江绍兴富得力木业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袍江工业区开源路
5、决算总投资:3350万元
6、环保投资:69.81万元
7、开工时间:2005年11月
8、建成时间:2006年10月
9、试生产时间:2006年10月
10、投产时生产规模:年生产强化木地板80万平方米
11、实际生产负荷:90%
12、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13、设计单位:溧阳市科达环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4、施工单位:溧阳市科达环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5、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该建设项目于2006年10月投入试生产。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绍市环审 [2005]145号文审查意见要求,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厂区内实行了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隔油调节池处理后,纳入袍江排污管网达标排放。
3、项目选址布局较为合理。
4、项目产生的固废物得到分类处置:项目产生的粉尘、木材边角送木屑锅炉燃烧,生活垃圾由袍江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绍兴富得力木业有限公司强化木地板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现已投入正常生产。对该项目设备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调查及测试,现结论如下:
1、项目环评设计生产设备为纵横向双端、四面刨、裁板机、剖片机、旋风脉冲袋式除尘器,以及其他配套设备,实际生产设备数小于环评允许设备数。
2、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年排放量960吨/年,CODcr产生总量为0.132吨/年,均小于环评批复要求。废水经隔油调节池预处理后纳入绍兴袍江工业区排污管网。经监测,PH在8.01-8.04之间,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为224mg/L,CODcr日均排放浓度为138mg/L,NH3-N日均排放浓度为25.9mg/L。各项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噪声源:对厂内主要噪声源横向双端铣、除尘设备、空压机等生产线进行测量,每个噪声源监测一次,噪声值在67.0-88.7dB(A)之间。
厂界噪声:该公司厂界噪声(除各北偏东测点超标外),其余各测点均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区标准)要求。北偏东测点超标主要影响声源为除尘设备噪声。
4、废气
该公司边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087 mg/L,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5、项目固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公示日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 12369 5138417 。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