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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08-1679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08-10-27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字号: 绍政发〔2008〕68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绍兴县公安局钱清派出所等10个单位和李江等10名同志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8-11-04 09:3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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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从、服务于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服务“两创”总战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绍兴”、“法治绍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授予绍兴县公安局钱清派出所等10个单位和李江等10名同志荣誉称号。

  一、全市公安系统枫桥式模范集体

  绍兴县公安局钱清派出所

  绍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诸暨市公安局店口派出所

  诸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上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上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

  新昌县公安局羽林派出所

  越城公安分局塔山派出所

  绍兴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诸暨大队

  二、模范人民警察

  李  江    绍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徐兴祥    绍兴县看守所民警

  冯建飞    诸暨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魏中尧    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民警

  程  凤(女)    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马国梁    嵊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丁永春    新昌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

  钱成根    越城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所长

  吴荣根    越城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民警

  孟秋根    绍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公安民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坚持执法为民,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