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08-06-02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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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概况】 2005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群众服务、靠群众参与、让群众满意”为工作思路,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通过市县(市)联动、城乡互动、文明共建活动,显著提升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为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袁洪锋)
【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2005年,绍兴城区以“争做文明绍兴人、争创全国文明城”为主题,全民动员,全城参与,全面推进,在全国121个城市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在省内居杭州、宁波之后列第三位,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创建工作重点是抓组织领导,做到创建工作有班子、有队伍、有资金、有网络。整个过程中,市委、市政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多次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调研和指导创建工作;抓宣传舆论,市直各媒体做到“公益广告天天见、创建报道不间断、联手报道每月有”,不断掀起宣传新高潮;抓群众主力,以重心下移、活动下延为要求,精心创设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如开展“双争”万人大签名、“双争”灯谜猜射、“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示范行动”、“满意在机关”、文明短信征集、“文明在社区”擂台赛、争创文明工地、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等活动,市创建办还印制了15万册《市民文明手册》和数万份创建宣传资料,广泛开展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四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广大市民自发组织起来,建立市民巡访团、“五老”宣传队,走上街头,串户入门,宣传创建工作;抓实事惠民,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生活设施等改造力度,加快事关市民生活质量的小项目、小工程建设,完善老城区居民生活设施,修缮小街小巷环境,整改城郊结合部面貌,特别是解决了多年遗留下来的城区548个失管化粪池、174座旱厕的管理和改造问题,实施了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废品回收店集中整顿工作,组织200多家机关部门、文明单位与市区69个社区结成共建对子,加强城管、交通、保洁三支队伍建设等,让群众切实享受创建成果,感受创建实惠。与此同时,各县(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力度明显加大,绍兴县和诸暨市全力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嵊州市和新昌县创建成浙江省文明城市和浙江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城(袁洪锋)
【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 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环节,以礼仪教育为突破口,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全面启动为期三年的文明礼仪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商场、进单位“六进”教育实践;编撰印发《卡通漫画说礼仪》和《文明礼仪ABC》画册;组织中小学生和大学生文明礼仪书画作品有奖征集暨作品联展活动;开展机关干部“读文明手册、知文明礼仪”活动;评选“文明礼仪示范窗口”和“绍兴市民行为举止十大亮点”,组织绍兴文理学院与越城区街道共建“大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实践基地”。通过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学礼、知礼、守礼的浓厚氛围(袁洪锋)
【推进群众性公德实践活动】 市有关部门“绍兴义工献爱心”、“文明单位扬文明”、“弘扬公德万人行”、“公民道德宣传日”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日益深入,机关干部和志愿者经常组织上街宣传劝导不文明行为,“开明、可亲、诚实、好学、健康”的绍兴人新形象初步确立。各县(市、区)也积极推进公德实践,绍兴县“双”字号建设工程,诸暨市“美德诸暨”教育实践,上虞市孝德教育,嵊州市“文明在行动”宣传示范,新昌县“新新昌人”活动,越城区“邻里节”等活动,使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增进道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出台了《学校德育工作考核体系》,拓展了社区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三大阵地”建设,未成年人“学习名人精神”、社区教育等经验被中央文明办简报介绍;市文明办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明确职级,配备人员,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德育工作机制得到加强。?(袁洪锋)
【启动“双千结对、共建文明”】 立足农村基层,通过结对帮扶这一形式,切实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步伐。市有关部门组织文明单位帮助行政村制订一个创建规划、联办一件实事工作、组建一支文化骨干队伍、开展一项文体活动、设立一块结对共建牌子、开展一次督查等活动,让城市管理的理念、城市服务的方式、城市现代的生活下乡,促进城乡文明协调发展。全年全市文明单位为行政村提供扶持资金555.15万元,赠送图书32000多册,帮助修建道路111.48公里,修建文化活动室5721平方米,帮助开发经济发展项目59个。此外,文明单位还发挥各自优势,到结对村开展义诊、提供医疗服务、帮扶贫困学生、慰问困难群众、帮助结对村建造阅报栏等(袁洪锋)
【重修市级文明创建系列考评体系】 以提高标准、规范发展为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有关部门重新修订完善了《市级文明创建系列管理办法及其考评标准》,制定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景区考评的操作实施细则,增强引导性和操作性,提升了创建工作的刚性。根据新制定的市级文明创建系列创建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对届满的5个市级文明行业、288个市级文明单位、108个市级文明村镇和13个市级文明社区进行了重新申报和集中考评,对届中的166个市级文明单位、26个市级文明村和20个市级文明社区进行了复查,使创建单位的质量进一步提升,保持了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同时,积极探索非公企业的文明创建工作,拓展文明单位的创建领域。 (袁洪锋)
【全市19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 10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了首批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绍兴市有19个单位受到表彰。绍兴电力局、浙江省新昌中学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诸暨市枫桥镇、上虞市丰惠镇、绍兴县柯岩街道新风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绍兴监管分局、绍兴市气象局、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市诸暨支行、上虞市春晖中学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绍兴县钱清镇、绍兴县杨汛桥镇、嵊州市崇仁镇张家村、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塔山村、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上窑村、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炬星村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市文明办副主任李谦被中央文明委、国家人事部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此外,全市有19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5个镇、7个村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村镇。市文明办和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文明办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文明办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袁洪锋)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