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2005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继续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进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矿山生态环境建设,保持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持矿产开发程序稳定、保持资源管理秩序稳定。至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21086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180611公顷;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135公顷;批准各类建设国有土地2134.53公顷;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958.47公顷,合同出让金66.54亿元;收购储备土地111宗、573公顷;有偿出让采矿权50宗,出让金1167万元。(尹政钫)
【全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全年全市因建设占用等减少耕地3680公顷,采取多项措施补充耕地3713公顷,占补相抵多33公顷。全年立项实施土地整理项目94项、整理土地面积7973公顷,实际已通过验收131项、整理面积13553公顷、新增耕地1653公顷;实施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179项、面积1153公顷,已完成垦造耕地项目151项、面积800公顷;实施土地复垦、宅基地整治项目103项、复垦整治面积260公顷,已完成验收整治项目77个、整治面积300公顷、新增耕地267公顷;完成标准农田建设8107公顷。目前,全市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书已落实到全市117个乡(镇、街道),实施划区定界和地块登记,做到图、表、地一致。
(尹政钫)
【征地维权实行“三不征”政策】 全市各级政府在征用土地中高度重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和农村稳定,认真执行五项统筹性征地政策,做到征地程序不到位不征、征地资金不到位不征、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不征。全年共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2135公顷,其中市区征地598公顷;有58965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市区有3810名;全市累计已有358565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市区有119673名;免费职业技能和引导性培训被征地农民达3.5万人次,其中市区达9648人次,实现转移就业的占60%以上;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监督落实足额到位,市区征地598公顷,共支付征地补偿费3.8466亿元;市政府挤出13.3公顷建设用地指标专项安排市区村征地中的“留地安置”,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受益被征地农民。(尹政钫)
【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完成了200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市土地总面积为825572.55公顷,其中农用地677646.07公顷、建设用地88929.06公顷、未利用地58997.42公顷;因统计口径变动,10万立方米以下山塘水库由原计入“水利设施用地”改为计入“其他农用地”,故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7856.42公顷,与2004年相比有较大变动。(尹政钫)
【全年共处理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87件】 全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487件、184.73公顷,经处理拆除各类构、建筑物9.94万平方米,没收19.4万平方米,罚没款1181万元。其中,市区立案查处147件、9.23公顷,经处理拆除7970平方米,没收1.49万平方米,罚没款128.88万元。全市有12人因涉土违纪被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针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清理发现的历史遗留违法用地,根据省政府《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13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意见》(浙土资发〔2005〕16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区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的若干意见》(绍市府办〔2005〕82号),处罚并经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审核确认违法用地项目1806项、3196.13公顷,其中市区167项、720.46公顷;处罚后已补办项目用地手续1546项、2570.8公顷,其中市区96项、310.13公顷。(尹政钫)
【开展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2005年,为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2004〕81号文)精神,按照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确认集体农用土地的位置、界线、范围、用途、数量,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开查询制度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全市有5个县(市、区)的6个行政村(乡)先行试点(越城区小皋埠村和建城村、绍兴县稽东村、诸暨市斗门村,嵊州市西鲍村、新昌县东茗乡),所属县(市)政府依法确认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6宗。通过试点,系统的总结出集体农用土地登记发证的工作路线和技术路线。这次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继“土地改革”后第二次土地所有权登记。(尹政钫)
【全年颁发土地使用权证132319宗】 全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范土地权属管理,维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共颁发土地使用权证132319宗,其中市区发证11315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388宗,其中市区158宗,面积390.24万平方米,抵押金额47.73亿元;调处权属纠纷35起,其中市区8起。(尹政钫)
【市国土局被评为部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00〕1号)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成绩突出。12月13日,被国土资源部〔2005〕250号文表彰授予“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尹政钫)
【关停列入调整计划的矿山37家】 年内,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继续贯彻“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的矿山规划调整方针,严格执行矿山调整规划,列入计划的37家矿山已全部实现关停。目前,全市实际矿山总数已调整为433家,其中开采区275家、限采区158家,禁采区保持零开采;对100家甲类矿山继续施行有偿使用管理,全年收取矿山资源补偿费278.3万元;公开出让采矿权50宗、收取出让金1167万元。(尹政钫)
【继续开展“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 2005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继续开展“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新增5所矿山列入省“百矿示范”项目,累计已列入12所;新增23所矿山列入省“千矿整治”项目,累计列入50所。通过整治,全市增加可利用土地333公顷;共收缴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595万元,已累计收缴1906万元。(尹政钫)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结合”的方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查明并公布至2005年10月底,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74处,其中绍兴县13处,诸暨市92处,上虞市73处,嵊州市90处,新昌县103处,越城区3处;其中大型以上10处,中型43处,小型317处。市政府专门制订下发了《绍兴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绍政办发〔2005〕33号)、《绍兴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绍政办发〔2005〕34号)和《绍兴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建立了市地质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全市有48个乡(镇)开展了《全市乡(镇)1∶10000地质灾害分析与易发区图件》编制工作,已有19个乡(镇)完成编制;在5号台风“海棠”、9号台风“麦沙”、13号台风“泰利”和15号台风“卡努”期间,全市共出动310个检查组、946人次,检查灾害点487处次,转移避险10614人;全年新发生地质灾害7起,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全年共投放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专项资金1756.88万元,用于对84个地质灾害点的勘查、避险与治理;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参与、监督危险性评估项目151项。(尹政钫)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全面启动】 200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绍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修编前期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规”工作领导小组(绍市委办〔2005〕32号),下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组,确定并签约浙江大学土地科学与不动产管理研究所为本轮规划修编研究合作单位,市财政认可修编预算300万元。完成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专题研究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完成《基础研究总报告》、《绍兴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绍兴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绍兴市“四查清”、“四对照”专题报告》、《绍兴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绍兴市区域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绍兴市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绍兴市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绍兴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绍兴市土地集约利用问题研究》、《绍兴市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研究》、《绍兴市历史文化用地的开发与保护研究》和《绍兴市地质灾害、矿产资源分布对土地规划布局的影响研究》等13个专题、约62万字的研究成果。(尹政钫)
【全年国土资源中介服务项目达802项】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中介服务单位广泛开展国土资源中介服务,全年共受理土地资产评估194家单位、225宗土地、515万平方米,评估资产值114.67亿元;受理土地勘测项目534项、面积25676公顷;受理采矿权、探矿权评估项目43项,评估值8289.81万元。(尹政钫)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