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8-06-0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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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市委发[2005] 78号 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8月31日发文)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加快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绍兴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有效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根本途径;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打造生态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
近年来,绍兴市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需求持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综合实力为目标,按照打造生态绍兴、和谐绍兴的要求,统筹发展规划,加快结构调整,推进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加强舆论引导,全面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理念,努力把绍兴建设成为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和纺织、化工、环保节能、物资回收利用为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减量化生产和可循环利用原则。按照生态绍兴建设要求,转变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使资源向低消耗、高产出领域转移,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全面确立发展循环经济理念,强化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扶持,有效利用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使循环经济发展渗入到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各个领域。
三是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是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生产、消费、技术、政策、舆论等领域都需全面推进;但必须重点突出,实现企业、园区、社会的点线面三个层面循环经济的互动发展。
四是坚持典型带动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原则。通过典型带动,以点带面,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加大技术创新,积极推广节能先进技术,实施减税、贴息等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循环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05年至2010年):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年均下降4%;工业固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总量年均增长25%以上;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节能率保持5%以上;城市及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每年下降2%;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年均增长5%以上。
——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物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的开发园区和城镇;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危险物处置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循环经济特色的经济体系。
中长期目标(2011年至2020年):
循环经济观念深入人心,发展循环经济的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全面确立,多数产业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要求,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万元GDP能耗、水耗明显降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土地投资强度保持较高水平;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基本建成。
三、发展重点和主要载体
(一)发展重点
1.强化宣传规划引导,增强全民共建意识。组织编制《绍兴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方针、基本目标、主要领域和对策措施;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逐年滚动实施。强化学习教育,加强宣传活动,让更多公众了解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增强全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紧迫性;增强生产者资源稀缺的忧患意识和循环利用的责任意识;引导公众优先使用和采购可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大力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产业、放手发展无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严格限制有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的原则,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型农业和第三产业,做大做强比较优势产业。完善产业导向目录,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建设,依法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坚决扭转传统产业对资源的高度依赖性,逐步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按照《清洁生产法》的要求,加大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力度,促进企业能源消费、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调整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提倡园区建设专业化,创建具有行业特点和区域特色的生态工业园区;加强园区的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入园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禁止重污染企业入园;加强工业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的集中治理;积极构建企业和园区两个层面的生态产业链。
4.发展环保产业,鼓励生产节能产品。依托环保产业的区域集聚优势,研究制定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环保产业发展方向,推进环保装备产业基地建设。加大环保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开发,提高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水平,重点开发烟气脱硫、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生产设备。加强对中小型环保企业的指导服务,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环保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发展。鼓励企业生产和发展节能电机、风力发电设备、节能照明、阳光电池等节能产品和装备。
5.加强资源开发保护,提高集约利用水平。抓紧编制《绍兴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切实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全面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做好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继续抓好节水型城市各项工作。严格耕地保护,完善土地利用管理,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科学围垦海涂,倡导使用荒坡地;继续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制定执行“双控”标准考核和奖惩办法;完善开发园区土地管理办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使开发区成为集约用地的示范工程。
6.实行节约开发并举,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健全能源预测预警机制,编制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制订节能实施方案和能耗定额、支出标准。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对高能耗企业实行限量限时供电。完善资源管理机制,建立织造、印染、化工等重点能耗大户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积极引入清洁、优质能源,加快推进天然气发电,合理调整煤、电、油、气使用比重。推广应用高效节能锅炉、风机、电动机、变压器和绿色照明、节能家电。大力推广节材技术,提倡使用可再生材料、鼓励使用可替代材料、推广使用新型建材,推广应用混凝土多孔砖、加气混土外墙等新型墙体材料,限止粘土砖的使用数量。全面实施和应用节水、节能用具,合理利用太阳能等再生资源,推进节能建筑、节能小区建设。
7.强化废弃物再循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拣,促进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玻璃等的回收利用;加快建设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及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体系;规范废弃物回收与拆解市场,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再污染;扶植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不断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合理规划布点,鼓励企业、社区、个人参与投资设立资源回收企业。
8.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推广应用加快农业污染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保障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生产;加快农业集约生产步伐,推进生态农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积极推广沼气利用技术和生态能源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畜禽集中养殖,大力开展家禽养殖污染、渔业养殖排放水的生态化处理,推广秸杆综合利用,提倡使用有机肥,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洁化美化农村环境。
9.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提高文明生活水准。发挥政府机关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使用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倡导理性消费与绿色消费,抵制“白色污染”,治理“餐桌污染”,减少消费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鼓励使用太阳能和沼气,鼓励使用节水、节电家电产品和用具;继续开展创建“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旅游;逐渐扩大市区“禁摩”范围,提倡使用电瓶车、双燃料汽车等节能环保型汽车,解决交通沿线的噪声及环境污染问题。
10.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构建技术创新平台。组织制定《绍兴市循环经济科技实施方案》,建立以生态链接技术为关键的绿色技术支撑体系。开展科技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完善技术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科技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整合各类院校、企业的科技资源,鼓励开发应用于循环经济的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替代技术、环保技术和系统化技术;加快引进一批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循环经济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二)主要载体
全面贯彻全省“991行动计划”,立足全市循环经济十大发展重点,以“八个一批”为抓手,每年确立并推进50项循环经济重大建设项目(简称“850工程”)。即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绿色建筑和绿色社区,建设一批节能、节水、节地示范工程,扶持一批政府鼓励使用的绿色产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废弃物处置回收利用和环保设备制造基地。在“八个一批”示范工程中,选择50项重大循环经济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节能、节水工程,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园区生态化改造和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市级财政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850工程”的实施。每年对发展循环经济做得较好的企业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循环经济项目在用电和土地指标供给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循环经济技改项目优先给予贴息补助;重大循环经济项目优先争取省重点项目。各职能部门出台相应的节能、节水、节电、节材的鼓励政策,实行有差别的节电、节水收费政策,制定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开发研制节能、节水等环保技术及设备。
(二)规范生产标准。给合实际,制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绿色建筑、绿色社区等标准。完善企业清洁生产的标准规范,重点研制循环经济的资源效率标准、能源效率标准、废弃物排放标准等。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l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并在食品行业中实行绿色标志产品制度。
(三)加大监督力度。深入实施“811”环境整治行动计划,采取“治旧”和“控新”双管齐下,关停一批高消耗、高污染、高投入的落后企业,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切实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严肃惩处环境违规事件。加强对有序用电、定额用水、集约用地和企业节能、节水、节地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能效标准、高耗电产品限额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及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考核。对违反资源节约法规和有关节能、节水、节地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重点研究解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有关责任领导和部门责任,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并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