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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06-167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06-06-19
主题分类: 银行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121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广普及银行卡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31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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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推广普及银行卡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广普及银行卡的若干意见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外汇局绍兴市中心支局    绍兴银监分局
(2006年6月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金融电子化建设进程,现就进一步推广普及银行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战略,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一步拓宽用卡领域,完善用卡环境,为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07年,全市持卡消费比例即持卡消费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5%以上,ATM和POS机具数量分别达到500台和3000台,银行卡特约商户达到1500家,基本实现全市城乡主要商业街区刷卡消费“无障碍”。各类休闲购物、旅游、物流、医疗、连锁专卖和大型专业市场等服务行业基本受理银行卡。促进银行卡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中的应用。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成熟的银行卡支付平台。

  到2010年,全市持卡消费比例达到8%以上,ATM和POS

  

  机具数量分别达到700台和5000台,银行卡特约商户超过2500家,在全市各大商贸旅游领域、各类专业市场、客运售票、公用事业缴费及一般零售商店普遍受理银行卡。电子货币和电子商务交易方式在全市城乡广泛普及,现金流量大幅减少,电子货币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主要的支付结算工具之一。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绍兴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商贸办、市工商局、银联绍兴业务部及各发卡机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四、职责分工

  (一)绍兴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

  负责审定全市银行卡推广普及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提供政策支持,帮助解决银行卡推广普及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绍兴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订全市银行卡推广普及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银行卡推广普及的具体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推广普及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履行其他职责。

  (三)市财政局

  负责在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推行公务用卡;牵头拓展银行卡在行政管理领域中的应用;试点和推广具有受理银行卡功能的银税一体税控POS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促进银行卡推广普及的优惠政策;继续推进金卡金税工程。

  (四)市发展改革委

  协调相关公共事业单位加入“缴费一户通”系统,促进银行卡在公用事业缴费领域中的应用;协助有关部门推动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流量较大的领域受理银行卡。

  (五)市商贸办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或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加大银行卡在大型专业市场的推广应用力度;对银行卡特约商户进行考评。

  (六)市公安局

  与有关部门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建立银行卡“黑名单”,有效打击银行卡欺诈与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市工商局

  研究出台推广普及银行卡的相关工商优惠政策,引导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商贸企业积极受理银行卡。

  (八)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组织协调银联、各发卡机构做好银行卡推广普及工作,推广银联标准卡,对银行卡推广普及单位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业务培训、风险管理等工作;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咨询数据库,对商业银行联网通用工作进行考评。

  (九)绍兴银监分局

  负责银行卡准入管理,加强银行卡业务监管,督促发卡机构加强风险管理。

  (十)各商业银行

  健全银行卡内控制度,增加银行卡机具的投入和布放,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加大发卡力度,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银行卡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银行卡推广普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作为推广普及银行卡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市场管理,促进我市银行卡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银行卡推广普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银行卡推广普及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手法,切实做好本部门和单位在银行卡推广普及中涉及的各项工作。

  (三)各发卡机构要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配合协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要及时向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银行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推广普及银行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推广普及银行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绍兴市推广普及银行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绍兴市推广普及银行卡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拓展用卡领域,扩大受理范围
  1、推行公务用卡。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应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在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和加油等领域开展试点。至2007年,要求公务人员持卡率达到100%,用卡率达到80%以上,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
市机关事务局
  市财政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银联、各发卡机构
  2、拓展银行卡在行政管理领域中的应用。在工商、税务、公安、建设、交通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收缴相对集中的部门,积极推广使用银行卡。
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银联、各发卡机构
  3、公用事业单位应积极受理银行卡。吸收公共事业收费企业加入“缴费一户通”系统,促进银行卡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中的应用。推动医院、药店、加油站、学校、客运售票、烟草专卖店等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流量较大的领域受理银行卡。
人行绍兴市
中心支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烟草局、银联、各发卡机构、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等公共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
  4、提高商业企业受理银行卡普及率。要加大对收单机构直联POS机的布放力度,2006年起布放的终端必须符合EMV标准;对新开业或调整装修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连锁超市、百货、物流等服务行业要求同步配置POS机;力争至2007年,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且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80%,在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加大银行卡在中国轻纺城等大型专业市场的推广应用力度。
市商贸办
  市工商局、文旅集团、银联、各发卡机构及相关部门
  
  
  
  
  
  
  
  
  
  
  
  二、优化用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1、增强服务意识。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增加机具设备的投入和布放,并建立相应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加大银行卡服务“三农”工作的力度,拓展农信社银行卡服务渠道,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人行绍兴市
中心支行
  银联、各发卡机构、通信运营部门
  2、扩大联网通用范围。要进一步清理市场中的非共享POS和变相单行POS,尽快推广使用银联ATM跨行转账服务、银联“柜面通”服务、银税一体POS终端等。
  3、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保证内部网络和跨行交易网络的运行效率,电信运营企业要保证交易网络的通信畅通,并对银行卡受理终端的通信收费提供合理的优惠政策,银联、商业银行要及时做好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4、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联网通用业务评价制度,聘用银行卡联网通用义务监督员。商业银行应建立高效率的差错、投诉及争议处理机制,缩短刷卡消费资金到账时间,提高差错处理效率,保证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5、进一步明确银联、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等银行卡业务有关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建立商户收银员上岗制度,并组织考试培训。
市劳动保障局
  银联、各发卡机构
  
  
  三、加强风险管
  理,健全防范机制
  
  
  
  
  
  
  
  三、加强风险管
  理,健全防范机制
  
  
  
  
  
  
  
  三、加强风险管
  理,健全防范机制
  
  
  
  
  
  1、加强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案件的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
市公安局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银联、各发卡机构
  2、要规范银行卡准入管理,加强对银行卡数据处理及相关业务外包的准入和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卡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督促发卡机构加强风险管理。
绍兴
银监分局
绍兴
银监分局
  
  
  
  银联、各发卡机构
  
  
  
  
  银联、各发卡机构
  
  
  3、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和外部风险控制,加强ATM机报警、监控设施建设,严格银行卡开办过程中对身份证的审验,要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商户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提高防范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的能力,保证持卡人安全使用银行卡。
  4、会同人行、银监局、外汇局和商业银行等部门,从不良商户和不良持卡人信息共享着手,建立并实施“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有效遏制银行卡欺诈与恶意透支等犯罪行为。
市公安局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银联、各发卡机构
  5、加快建立诚信体系。积极利用银行卡客户信息资源,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咨询数据库,同时,根据反洗钱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不法分子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为建设“信用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行绍兴市
中心支行
  银联、各发卡机构
  
  
  
  
  
  四、制定激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1、研究出台财税、工商支持政策。将各类财政税收、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政策与银行卡受理情况挂钩;对受理银行卡的农村商业网点,可根据绍政办发[2006]54号文件规定优先享受“农村放心店”相关优惠政策。
  2、加强金卡金税工程合作。推动金卡和金税工程间的信息交换,促进信息资源与技术服务共享。会同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积极做好银税一体税控POS机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银联、各发卡机构
  3、推进IC卡应用。促进银行卡功能与其他行业应用有机结合,禁止商户违规发行购物券、电子消费卡等干扰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人行绍兴市
中心支行
  银联、各发卡机构及相关部门
  
  
  
  
  
  
  
  
  五、加强正面引导,增强用卡意识
  1、加强银行卡宣传教育。立足本市主流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公益宣传,以新闻消息、专题报道、知识问答、对话采访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银行卡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公众普遍掌握银行卡基本常识,提高用卡安全意识等,营造有利于银行卡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市新闻办
  市商贸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银联、各发卡机构、各新闻单位
  2、吸引社会公众普遍参与。定期对银行卡特约商户进行评估,组织开展“优秀特约商户”、“优秀收银员”和“刷卡无障碍街区”的评选活动。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银行卡刷卡消费促销活动,实现银行、商户、持卡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积极互动。
  3、全力打造民族品牌。要加大对“银联卡”的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引进外地发卡机构,不断增加我市人民币“银联标准卡”的品种和发卡量,重点引导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银行贷记卡的发行和使用。
  
  
  六、开展督导考核,落实工作任务
  1、对银行卡特约商户进行考评,并列入对商贸系统的年度考核。
市商贸办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银联、各发卡机构
  2、对商业银行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进行考核。
人行绍兴市
中心支行
  银联、各发卡机构
  3、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