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08-48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08-08-02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绍兴益友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所完成环评工作,并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目前,该项目己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实行公示。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绍兴益友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 生产规模:年产文钉8万箱、回型针1万箱、钉书针1万箱
3、建设单位:绍兴益友文具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袍江工业区
5、决算总投资:1000万元
6、环保投资:30万元
7、开工时间:2004年10月
8、建成时间: 2005年12月
9、试生产时间:2005年12月
10、投产时生产规模:年产文钉8万箱、钢丝球0.72万箱、钉书针1万箱
11、环评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所
12、施工单位:绍兴中国轻纺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绍市环袍审[2005]38号文审查意见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要求,检查情况如下:
1、公司在厂区内实行了雨污分流,并设置了一个废水排放口,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食堂废水一并纳入小区内排污管网达标排放;
2、冷却水基本做到了循环回用。
3、公司对项目布局较为合理,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多线制钉机放置于车间南侧,尽可能降低了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物得到了分类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绍兴益友文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现已投入试生产。我局对该项目设备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调查及测试,现结论如下:
1、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废水总排放口PH值在8.68-8.86之间, 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日均浓度分别为357mg/L和25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日均浓度为4.76mg/L,符合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参照标准要求。经核实,公司废水年排放总量为0.105万吨(3.5吨/日),化学需氧量 年排放总量为0.375吨,均低于环评设计总量控制建议值:废水(0.138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384万吨/年)。
2、厂界噪声共设置6个测点,测得昼间噪声值在55.9-74.8dB之间。监测结果表明:除厂界北侧噪声最大超标9.8dB外,其余各测点均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区噪声标准限值;厂界北面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本项目北侧与勇佳纸业共用场界,机械噪声互相影响所致。
3、项目产生的废铁丝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分类收集和堆放,并得到了有效处置。
公示日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 12369 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