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08-1677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08-01-1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 绍政办发〔2008〕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抓好市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保证市区“菜篮子”货源充足、市场有序、价格稳定和产品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市区“菜篮子”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丰富“菜篮子”商品品种、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保证质量安全的目标,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地建设、培育流通主体、强化监督管理和优化各项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菜篮子”工作,构建“菜篮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市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对“菜篮子”品质、卫生、安全和购买便捷的新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市区蔬菜基地达到1.5万亩以上,本地蔬菜供给率稳定在50%左右;发展畜牧养殖小区,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自给率稳定在60%以上;发展高效生态渔业,新建2?3个规模水产养殖基地;豆制品生产加工更加规范,满足市民对豆制品的多样化需求。
——主要专业批发市场的规模、效益得到较大提升,改造、新建或整合一批市场,促进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向规模化、高档化、专业化、安全化方向发展。
——“菜篮子”商品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健全“菜篮子”储备保障制度,防范风险,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地建设,确保自给能力
1.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按照巩固提升老基地、拓展建设新基地的思路,加快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到2010年,再新建0.5万亩蔬菜基地,使市区蔬菜基地达到1.5万亩以上,保证本地蔬菜供给率稳定在50%左右。改造老基地生产设施,重点加大斗门等老基地的大棚设施和道路、排灌、防虫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提升基地的产出效能;市县合力推进蔬菜基地新建工作,3年内重点在市直的马山和绍兴县的孙端、富盛、平水等离市区较近且有一定的蔬菜种植基础的乡镇,新建蔬菜基地0.5万亩;规范散户自发性种植菜地的管理,稳定种植区域,完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培训、引导散户科学种菜,强化对散户的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使散户成为“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力量之一。
2.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根据农牧结合、节约用地的原则,将规模生态养殖小区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养殖场排泄量与外部消纳量相结合的要求,大力扶持发展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模式,建立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基地,进一步改善生猪饲养管理水平,增强生猪生产的科技支撑,确保猪肉自给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建立若干个比较稳定、长期合作的短途生猪调运基地,保证市场肉品供应。
3.积极发展城郊高效生态渔业。全面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不断改善渔业生产环境,提高渔业生产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积极发展城郊水产养殖,在不影响水质、航运及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被征用的城郊或市区大水域建立一定数量和范围的水产基地,发展常规鱼的外荡养殖,增加市区水产品供给。
4.拓展豆制品生产加工。扶持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基础、生产条件相对较好、产品质量相对稳定、有一定发展条件的豆类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稳定提供优质豆类制品。积极推广绍兴县创建豆制品加工小区、保障豆制品质量安全的做法,在市区近郊设立若干个豆制品加工点,实行“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和监督管理”三集中,拓展豆制品生产加工,满足市民对豆制品的多样化需求。
(二)培育流通主体,丰富稳定市场供应
1.做大做强专业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菜篮子”工作中的促进市场流通、满足消费需求和带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做大做强做优绍兴市蔬菜果品交易市场、绍兴市城北水产品批发市场和绍兴市大昌水产批发市场,提升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代售、订单、合作等方式,引进优质“菜篮子”商品,外建生产基地并运回市内销售,做强“菜篮子”工程主体。加强产销动态监测与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科学引导生产发展与市场运行。
2.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根据大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现状,从方便居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出发,加强“菜篮子”商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新建农贸市场,改造陈旧落后的农贸市场,清除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马路市场,创造更多环境优美、商品优质、服务优良的高档化农贸市场。逐步引导农贸市场向超市化方向发展,发展社区“菜篮子”便民店,让老百姓感到舒畅、安全和方便。农贸市场和超市,应当为规模型蔬菜基地和规模畜禽场、种养大户设立零售专柜,并在摊位安排及相关费用收取中给予优惠。
3.培育新型流通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新型产销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各类贩销大户、农村经纪人的引导和管理,支持和鼓励他们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形成自我管理、守信自律、协调服务的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拓展市场、组织货源、维护权益和促进流通等方面的作用,成为保障“菜篮子”商品供应的重要货源组织力量之一。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对“菜篮子”商品的全程监管管理,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1.强化源头监管。加大生产环节治理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商品质量卫生安全。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商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要求。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品种行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增强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意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加强对食品加工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并加大执法监督和打假力度。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构,尽快形成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
2.完善检测网络。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产地环境、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和动植物检疫等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使“菜篮子”商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建设政府主管部门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体系,配备好各种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继续完善商品例行检测制度,加强对生猪“瘦肉精”和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做到快速、准确,提高检测效率。积极探索建立猪肉、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等主要“菜篮子”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批发市场交易和零售市场销售。探索“菜篮子”商品可追溯制度,把好质量安全关。
3.发展品牌产品。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所有市级蔬菜基地、生猪基地、水产基地都要达到无公害要求。鼓励和引导规模型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企业积极研究开发新品种,在实现标准化、包装化、条码化生产的基础上,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品牌,大力宣传推介,以品牌拓市场。
(四)创造条件,着力优化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各项服务
“菜篮子”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着力优化“菜篮子”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生产技术、加工流通、市场信息、行政执法等各项服务。建立健全责任农技制度,加大良种、先进适用技术和栽培模式的示范推广,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以主要龙头企业及其联系基地农户、合作社及其社员、种养大户、农村实用人才和贩销大户为重点,深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率先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以绍兴数字农业网、农民信箱为依托,建立“菜篮子”专业网,加强“菜篮子”信息的采集、开发、整合和利用,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欺诈蒙骗等不法行为,净化“菜篮子”商品市场。
(五)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组织领导
“菜篮子”工程是最基础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组织领导,促进市区“菜篮子”工程的健康发展。
1.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领导。完善新形势下的“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已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绍兴市菜篮子和市场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制订完善“菜篮子”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管理市区“菜篮子”生产、流通和加工。
2.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落实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菜篮子”商品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市场体系建设。要拓宽“菜篮子”工程资金筹集渠道,集全社会之力建设好市区的“菜篮子”。探索建立“菜篮子”储备资金和政策性保险制度,减轻因天灾、疫病给菜农带来的损失。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菜篮子”工程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宣传,着力宣传各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的重视和扶持,宣传各相关部门强化市场监管、改进服务的措施和方法,宣传各类市场主体在促进流通、保证供应中的重要作用,宣传“菜篮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使更多的人关心“菜篮子”工程、支持“菜篮子”工程、参与“菜篮子”工程,营造“菜篮子”工程的良好氛围。
附件:绍兴市菜篮子和市场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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