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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08-1677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08-01-1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8〕1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菜篮子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8-08-26 16:0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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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抓好市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保证市区“菜篮子”货源充足、市场有序、价格稳定和产品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市区“菜篮子”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丰富“菜篮子”商品品种、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保证质量安全的目标,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地建设、培育流通主体、强化监督管理和优化各项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菜篮子”工作,构建“菜篮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市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对“菜篮子”品质、卫生、安全和购买便捷的新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市区蔬菜基地达到1.5万亩以上,本地蔬菜供给率稳定在50%左右;发展畜牧养殖小区,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自给率稳定在60%以上;发展高效生态渔业,新建2?3个规模水产养殖基地;豆制品生产加工更加规范,满足市民对豆制品的多样化需求。

  ——主要专业批发市场的规模、效益得到较大提升,改造、新建或整合一批市场,促进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向规模化、高档化、专业化、安全化方向发展。

  ——“菜篮子”商品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健全“菜篮子”储备保障制度,防范风险,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地建设,确保自给能力

  1.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按照巩固提升老基地、拓展建设新基地的思路,加快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到2010年,再新建0.5万亩蔬菜基地,使市区蔬菜基地达到1.5万亩以上,保证本地蔬菜供给率稳定在50%左右。改造老基地生产设施,重点加大斗门等老基地的大棚设施和道路、排灌、防虫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提升基地的产出效能;市县合力推进蔬菜基地新建工作,3年内重点在市直的马山和绍兴县的孙端、富盛、平水等离市区较近且有一定的蔬菜种植基础的乡镇,新建蔬菜基地0.5万亩;规范散户自发性种植菜地的管理,稳定种植区域,完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培训、引导散户科学种菜,强化对散户的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使散户成为“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力量之一。

  2.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根据农牧结合、节约用地的原则,将规模生态养殖小区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养殖场排泄量与外部消纳量相结合的要求,大力扶持发展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模式,建立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基地,进一步改善生猪饲养管理水平,增强生猪生产的科技支撑,确保猪肉自给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建立若干个比较稳定、长期合作的短途生猪调运基地,保证市场肉品供应。

  3.积极发展城郊高效生态渔业。全面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不断改善渔业生产环境,提高渔业生产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积极发展城郊水产养殖,在不影响水质、航运及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被征用的城郊或市区大水域建立一定数量和范围的水产基地,发展常规鱼的外荡养殖,增加市区水产品供给。

  4.拓展豆制品生产加工。扶持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基础、生产条件相对较好、产品质量相对稳定、有一定发展条件的豆类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稳定提供优质豆类制品。积极推广绍兴县创建豆制品加工小区、保障豆制品质量安全的做法,在市区近郊设立若干个豆制品加工点,实行“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和监督管理”三集中,拓展豆制品生产加工,满足市民对豆制品的多样化需求。

  (二)培育流通主体,丰富稳定市场供应

  1.做大做强专业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菜篮子”工作中的促进市场流通、满足消费需求和带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做大做强做优绍兴市蔬菜果品交易市场、绍兴市城北水产品批发市场和绍兴市大昌水产批发市场,提升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代售、订单、合作等方式,引进优质“菜篮子”商品,外建生产基地并运回市内销售,做强“菜篮子”工程主体。加强产销动态监测与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科学引导生产发展与市场运行。

  2.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根据大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现状,从方便居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出发,加强“菜篮子”商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新建农贸市场,改造陈旧落后的农贸市场,清除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马路市场,创造更多环境优美、商品优质、服务优良的高档化农贸市场。逐步引导农贸市场向超市化方向发展,发展社区“菜篮子”便民店,让老百姓感到舒畅、安全和方便。农贸市场和超市,应当为规模型蔬菜基地和规模畜禽场、种养大户设立零售专柜,并在摊位安排及相关费用收取中给予优惠。

  3.培育新型流通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新型产销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各类贩销大户、农村经纪人的引导和管理,支持和鼓励他们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形成自我管理、守信自律、协调服务的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拓展市场、组织货源、维护权益和促进流通等方面的作用,成为保障“菜篮子”商品供应的重要货源组织力量之一。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对“菜篮子”商品的全程监管管理,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1.强化源头监管。加大生产环节治理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商品质量卫生安全。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商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要求。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品种行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增强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意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加强对食品加工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并加大执法监督和打假力度。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构,尽快形成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

   2.完善检测网络。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产地环境、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和动植物检疫等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使“菜篮子”商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建设政府主管部门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体系,配备好各种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继续完善商品例行检测制度,加强对生猪“瘦肉精”和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做到快速、准确,提高检测效率。积极探索建立猪肉、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等主要“菜篮子”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批发市场交易和零售市场销售。探索“菜篮子”商品可追溯制度,把好质量安全关。

  3.发展品牌产品。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所有市级蔬菜基地、生猪基地、水产基地都要达到无公害要求。鼓励和引导规模型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企业积极研究开发新品种,在实现标准化、包装化、条码化生产的基础上,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品牌,大力宣传推介,以品牌拓市场。

  (四)创造条件,着力优化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各项服务

  “菜篮子”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着力优化“菜篮子”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生产技术、加工流通、市场信息、行政执法等各项服务。建立健全责任农技制度,加大良种、先进适用技术和栽培模式的示范推广,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以主要龙头企业及其联系基地农户、合作社及其社员、种养大户、农村实用人才和贩销大户为重点,深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率先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以绍兴数字农业网、农民信箱为依托,建立“菜篮子”专业网,加强“菜篮子”信息的采集、开发、整合和利用,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欺诈蒙骗等不法行为,净化“菜篮子”商品市场。

  (五)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组织领导

  “菜篮子”工程是最基础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组织领导,促进市区“菜篮子”工程的健康发展。

  1.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领导。完善新形势下的“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已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绍兴市菜篮子和市场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制订完善“菜篮子”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管理市区“菜篮子”生产、流通和加工。

  2.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落实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菜篮子”商品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市场体系建设。要拓宽“菜篮子”工程资金筹集渠道,集全社会之力建设好市区的“菜篮子”。探索建立“菜篮子”储备资金和政策性保险制度,减轻因天灾、疫病给菜农带来的损失。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菜篮子”工程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宣传,着力宣传各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的重视和扶持,宣传各相关部门强化市场监管、改进服务的措施和方法,宣传各类市场主体在促进流通、保证供应中的重要作用,宣传“菜篮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使更多的人关心“菜篮子”工程、支持“菜篮子”工程、参与“菜篮子”工程,营造“菜篮子”工程的良好氛围。

  附件:绍兴市菜篮子和市场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

绍兴市菜篮子和市场价格稳定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宣传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单位做好“菜篮子”工程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贯彻国家、省“菜篮子”产业发展政策,将市区“菜篮子”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菜篮子”价格的监督管理,鼓励有序竞争,依法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市经贸委:负责生猪及其他牲畜的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试行家禽定点屠宰管理。
4.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5.市公安局:保障市区“菜篮子”配送车辆有序进出城区。
6.市财政局:负责“菜篮子”工程财政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市国土局:依法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8.市规划局:根据大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现状,按照方便居民的原则,制订完善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9.市交通局:保证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
10.市农业局:负责“菜篮子”生产规划制订,指导生产基地建设;负责“菜篮子”商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立生产企业档案;负责生产技术标准推广和应用;组织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禽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的监测与整治;负责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监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负责对“菜篮子”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市林业局:负责初级可食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开展可食林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和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支持依法使用林地发展规模化种养殖。
12.市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餐饮消费领域农产品的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餐饮消费领域经营者档案;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许可;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监测、食源性疾病检测,开展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卫生学评价;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对影响“菜篮子”商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4.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市区城市占道设置的食品经营摊位的管理,依法处理场外设摊、马路市场。
15.市商贸办:负责“菜篮子”市场流通运行监测,配合做好新建农贸市场定点规划,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配送中心等流通设施的改造提升。
16.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流通环节企业档案;负责市场监管,有效开展索证、查证;组织开展农产品准入工程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测,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及其他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产品商标标识、广告宣传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案件;负责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变更、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17.绍兴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18.市质监局:负责农产品深加工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建立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统一管理农产品标准化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发布地方农产品标准;管理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依法查处食品标准、计量、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牵头实施豆类制品生产加工业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19.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农产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牵头实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发布工作。
20.市供销总社:负责委托管理的国有农贸市场及本系统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的商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21.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网,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