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09-484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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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浦热工自控仪表有限公司年产电动执行器10000台(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09-11-07 0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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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浦热工自控仪表有限公司年产电动执行器10000台(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浙江瑞浦热工自控仪表有限公司年产电动执行器10000台(套)建设项目经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进行环评工作,并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市环审[2008]49号文审批通过。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瑞浦热工自控仪表有限公司年产电动执行器10000台(套)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年产电动执行器10000台(套)

3)建设单位:浙江瑞浦热工自控仪表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袍江工业区启圣路

5)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

6)环保投资:80万元

7)开工时间:20088

8)建成时间:20099

9)环评单位: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10)施工单位:绍兴县庆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实施了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三江路城市截污管网。

2、选用低噪设备,产噪设备合理布局。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综合利用,金属切削液平时循环使用不外排,到期的切削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2009116日~1113日,共七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 12369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