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09-472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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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事局200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9-12-14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要求

2009年是全面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全市人才人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强党建”的工作主线,坚持“重创新、促规范、优服务”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人才”为重点,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从重管理向管理服务并举、重人事向人才人事并举、重数量向量质并举转变,不断提升人才创新、人事规范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人事保障。

二、目标任务

人才建设不断推进。全年引进各类人才3万名左右,其中硕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000名以上;培训各类人才3万人次以上;完成各种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1.5万人左右,开展职称评审1万人左右。

人事管理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执行各类人事招考制度;继续完善实施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如期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稳步实施机关部门津补贴分配制度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公共服务不断拓展。“绍兴网上大学城”点击率和成交率明显提高;实施国外智力项目40项以上;新增博士后工作站3家以上;人事代理人员增长10%以上;人才公寓和专家楼建设扎实推进。

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提升能力素质、服务转型发展”活动取得实效;机关效能不断提升;“干净干事”良好局风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引进人才智力,致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1.积极组织重大引才活动。根据绍兴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举办“2009‘绍兴网上大学城’人才智力洽谈会”, 开展高校与企业之间人才科技有效对接。每月举办一次以上的大型人才交流会,继续办好工业区、民营企业、外经外贸等专场人才招聘活动,探索推出文化产业人才专场招聘会。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招聘洽谈活动,组团赴北京、上海、湖北等地招才5次以上。做细做实“周六人才集市”,进一步加强网上人才市场交流。(责任部门:人才中心)

2、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继续组织实施《百个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引进工程》,引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意见,加大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科研和创业创新的资助力度。(责任部门:人才流动开发处、人才中心)

3.大力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举办第七届“百名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开展博士、企业和项目的有效对接。收集整理历届“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成果,组织开展一次博士引进项目成果展。广泛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会和宁波浙洽会智力引进洽谈会,组织召开全市国外智力引进工作会议,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鼓励企业自主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全年争取实施40项以上。认真推荐外国专家申报“国家友谊奖”和“西湖友谊奖”。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责任部门:专技处、外专局)

4.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业园建设。组织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博士后招收工作,协助做好博士课题研究和出站工作。配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创中心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绍兴籍留学人员的联谊工作,吸引留学人员回绍(来绍)创新创业。(责任部门:专技处)

(二)加快培育创新人才,致力提高创业创新能力

5.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按照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等有关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整合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开展“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突出贡献人才”和“中青年优秀创新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责任部门:专技处、人才流动开发处、人才中心)

6.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维权与侵权》等首批四门课程培训。组织实施“653工程和公共课程培训,举办1-2期高级研修班,积极争取省15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讨班。(责任部门:教育培训处、培训考试中心)

7.认真开展公务员等各类培训。完成2009年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按照“十一五”培训规划,完成“法治浙江和谐社会建设”课程培训与考试。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举办市直骨干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业务培训班。(责任部门:教育培训处、培训考试中心)

8.不断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继续全面实施评前公示和评审材料真实保证制度,切实规范职称评审;不断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分类管理为基础,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面向全社会的职称体系;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资格评价体系的调研,探索研究农村实用人才资格评价办法。扩大职称服务领域,积极为企业上门服务和专题评价,开展民间艺术等地方特色职称的评审工作,更好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责任部门:专技处、职评中心)

(三)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致力营造体制机制新优势

9.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认真制订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做好方案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搞好市政府部门“三定”,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责任部门:行政编制处、事业编制处)

10.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探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中央和省编办关于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要求和《绍兴市党政机关2010年前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意见》,加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严把机构编制审批关,逐步消化超编人员。适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有效规范非在编人员管理。(责任部门:行政编制处、事业编制处)

11.探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工作,按照要求设置事业单位岗位,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行为。(责任部门:专技处、行政编制处、事业编制处)

12.规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配合财政等部门,继续抓好机关津补贴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做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组织实施工作,探索研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责任部门:工资处)

(四)继续深化完善制度,致力加强人事规范管理

13.完善实施机关部门考核办法。以提高效能、推进工作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工作绩效考核。重点是在组织完成2008年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订和实施2009年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保2009年全市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继续组织开展“优秀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责任部门:公管处)

14.严格执行人事招考制度。加强面试考官的资质培训。继续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公开招考制度和公务员面试考官异地执考、考生考官“三抽签”、市民旁听监督等制度,规范有序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继续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制度,规范条件设置,完善招考程序,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和公信力。继续坚持“三公开一统一”办法安置营以下军转干部。制定实施公务员调任办法,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责任部门:公管处、军转处、人才中心、培训考试中心)

15.做好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实施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对我市符合列入参照管理条件,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做好报批和实施工作。(责任部门:公管处、行政编制处、培训考试中心)

16.加强退休干部管理。按照方便、安全、适用的要求,抓好市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的整修工作,不断完善中心的功能和设施。以“与共和国同进步”为主题,积极组织广大退休干部开展“故地重游”活动、“相约金秋”广场健身风采展示活动、49年出生退休干部代表祝福活动、“国庆60周年”文艺晚会、庆国庆书画展览活动等“五个一”活动,坚持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有讲座培训。(责任部门:退管处)

(五)不断优化服务平台,致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7.完善人才创业创新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绍兴市创新人才住房补助暂行办法》,不断改善人才学习和工作条件。启动市本级专家楼建设,做好人才公寓和专家楼的租赁分配工作;优化人才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来绍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在家属安置、子女就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待遇,努力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责任部门:人才流动开发处、人才中心)

18.不断提升人才市场功能。筹划建设“绍兴网上大学城”科技合作平台。根据我市人才交流引进需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快研究规划建设新人才市场。不断拓展人才市场会员单位,加强“绍兴HR俱乐部”建设。发展人才中介机构,探索建立高端人才洽谈室和小型见面会。加强人才信息宏观引导,定期编发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和人才供求信息,探索建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人才信息库。(责任部门:人才中心)

19.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加强与高校的合作,继续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三个一”活动。扩大建立一批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适时举办一期实习见习基地人才招聘会,切实提高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继续开展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切实帮助困难家庭毕业生尽快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社区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招考、培训和管理工作,力争基本完成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部门:人才流动开发处、教育培训处、人才中心、培训考试中心)

20.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企业军转干部各项解困政策,认真接待解答上访企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规定;对特殊困难企业军转干部,采取个案解决办法继续予以关心帮助,及时做好各类补贴和慰问金的发放;认真摸排重点人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确保国庆6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稳定。(责任部门:军转处)

21.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处理。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认真听取人大、政协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要求,不断改进工作。妥善处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效化解人事矛盾;及时处理和答复人民来信和12345市长热线信访件。(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调研处)

(六)加强内部建设,致力增强队伍能力素质

2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环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责任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23.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围绕“提升能力素质,服务转型发展”主题,深入开展“访基层、访企业、访人才”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加强对人才人事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完善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落实和督查指导。继续组织开展全市人事系统文体竞赛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调研处)

24.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切实帮助结对扶贫村解决一批实际困难,继续开展与结对社区的帮扶工作,帮助资助结对大学生完成学业,组织开展各类慰问活动。(责任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25.加强人事政策宣传工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全市人才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发挥《绍兴人事》宣传主阵地作用,集中展示全市人才人事工作新成果。精心编撰《2008年度绍兴人事年鉴》。组织汇编人事人才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调研处)

2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干部作风和廉政教育。坚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推行局处(中心)长(主任)廉政约谈制度,全面开展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诺廉述廉评廉活动,建立新任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人事人才工作监督员制度,不断扩大人事人才工作政务公开面,自觉接受行风监督。(责任部门:监察室)

信息来源: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