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09-49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09-12-18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放射性液位计建设项目(新建、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放射性液位计新建、扩建建设项目分别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市环审[2007]73号文和绍市环核〔2009〕63号文通过审批。该两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放射性液位计建设项目(新建、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放射性液位计建设项目(新建、扩建)
(2)建设规模:6套放射性液位计(共含20枚137Cs放射源)
(3)建设单位: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越秀路
(5)辐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6)辐射环保投资: 13.7万元
(7)开工时间:2007年11月和2009年7月
(8)试生产时间:2008年1月、2009年8月
(9)环评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0)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放射性液位计建设项目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环评工作,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批复要求,公司在项目工程建设中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2)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情况:
该公司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健全,成立了辐射防护管理机构。
(3)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制度、辐射防护安全操作规程等。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计。工作场所设置了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辐射安全警戒线划定清楚,规章制度已上墙。企业已建立放射源贮源室,并执行废弃放射源处置管理规定,但防盗措施和双人双锁制度有待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验收监测期间,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2009年12月4日对该建设项目的放射性液位计进行了综合测试,现结论如下:
1、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放射性液位计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到试运行各个阶段中,基本落实了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做到辐射防护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现场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液位计运行正常,防护屏蔽能力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的辐射照射均低于国家剂量管理限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3、现场检查结果表明,该公司成立了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并已将其上墙明示。
4、现场检查结果表明,公司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及环保措施已落实。
5、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已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且取得了合格证;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已配置个人剂量计。环评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管理要求、监测计划、环保投入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基本落实。
6、该公司已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并进行了申报登记。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09年12月18日~12月25日,共7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