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日期:2009-02-1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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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市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明显提高。据2003年底统计,市直共有211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77家,参股企业34家,总资产209亿元(监管内总资产73.8亿元),净资产61.6亿元(监管内净资产26.6亿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先行对市直6家授权经营公司和10家原市国资办公室控股、参股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对2家集体资产实施委托代管。至2004年底,监管内企业涉及资产为86.6亿元,净资产为33.3亿元。经过努力,市直国资监管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0.5亿元,利润总额达2.61亿元,上缴税收2.23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3.2%、84.5%和3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3%,超额完成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葛旭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立】 为深化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改革,1月17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的县(处)级特设机构,定行政编制22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综合管理处、产权管理处、审计稽核处等5个职能处室,下设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国资委的有关决议,切实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投资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并负责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单位有关人、财、物等的管理工作。(葛旭祥)
【第一批16家企业国有股权全部划转】 为改变原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由多个部门分担,出资人监督与国有资产管理脱节,经营者委派权、收益权、资本运作监督权难以有机统一的局面,11月,市政府发文,将分散在市级7个部门和单位的16家企业的国有股权一并划转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其中市工业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中国绍兴黄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市商贸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授权经营公司,这标志着绍兴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更趋规范和合理。(葛旭祥)
【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考核】 9月23日,市政府颁发了《绍兴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第一批直接监管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为实施对象。企业经营者年薪具体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倒扣工资四部分构成。在四部分构成中,突出了对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考核,绩效年薪占整个年薪的比重为60%左右。加重绩效年薪的比重,既体现了国有企业要以实现保值增值为目的的主目标,也体现了企业经营者间的公平,使经营者收入和所经营企业的效益挂钩。9月27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举行市直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签约仪式,与相关企业经营者签订了资产经营责任书,这标志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开始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葛旭祥)
【派7名财务总监“入驻”国企】 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专门组建了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同时,积极抓好制度创新,规范财务总监的业务工作,拓展财务总监工作制度的应用范围,确保监管工作向纵深推进。10月21日,市直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仪式在市区举行,市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委派了7名财务总监。(葛旭祥)
【建立国资流失预防机制】 为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和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及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行为的发生,7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市国资监管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预防工作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行业特点,确定了预防工作的内容。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工作原则,通过建立行业预防协会等方式,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和企业改组改制、合作合资、投标采购、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处置及重大经营决策等重要环节的内部防范机制。同时,开设了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葛旭祥)
【加强国有产权日常管理】 2004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认真抓好国有产权的日常管理,使国有股权变更、增资扩股、对外投资、资产转让、资产评估、资产核减等基础性工作均有新的起色,从源头上杜绝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至年底,全局共调查、审核、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事项85件(次)。其中,核准投资主体变更12项,房产转让30项,对外投资9项,增资扩股12项,出具清算意见2项。同时,通过推行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严格控制间接投资和二级以下企业投资等方式,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管理,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已累计审核核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10家,涉及投资金额1.86亿元。还围绕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委派试行办法》、《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等制度,并对国有产权转让的条件、程序和具体的管理职责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葛旭祥)
【两个国企商标使用权拍卖】 “春花”、“白玉”商标是原国营企业绍兴粮食机械厂所有的两只商标。2002年3月,绍兴粮食机械厂改制,绍兴丰登粮机有限公司与人合伙,拍下该厂的固定资产,并获得“春花”、“白玉”商标的两年免费使用权。2004年上半年,免费使用两只商标的时间到期。为此,市工业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决定对两只商标的使用权进行拍租,并由其下属的绍兴机床集团公司具体操作。9月中旬,“春花”、“白玉”商标走上拍卖台,起拍价分别为6万元和4万元。经过竞拍,两只商标分别以19.4万元和4.4万元的价格,由两家公司拍下商标的5年使用权。这一举动,开启了全市商标使用权公开拍租的先河,并为国有无形资产保值增值作了有益的尝试。(赵玲华)
【探索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 为进一步推进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的资产情况、结构布局、人员状况、发展趋势,提出了市直国有企业新一轮改制的建议方案,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推进市天然气投资公司和市煤气公司合并,对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引导原城南房地产公司进行资产重组,集聚资金,组建广丰房地产公司,开展业务;接收市机动车驾驶学校,推进部门所属国资单位管理模式的转变;还全面完成首批16家监管企业的股权划转工作,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全面实施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奠定了基础。(葛旭祥)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