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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发布日期:2009-02-19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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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全市政法战线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建设“平安绍兴”的总目标,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强化稳定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维稳工作的合力;打击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开展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实现了“零进京”、“零滋事”、“零插播”目标;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先后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侦破、百日攻坚、反盗抢等系列专项行动,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严打工作力度,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并加强了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制保障;以创建“平安乡镇(街道)”为载体,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加强乡镇(街道)维护稳定工作中心和村(居)、社区维护稳定工作站的建设,整合乡镇(街道)的维护稳定力量,构建基层维护稳定工作平台,规范工作机制和运作流程,全面推进“平安绍兴”建设;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机制,加大矛盾排查和调处力度,及时调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结合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以抓政法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在政法系统领导班子中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大练兵和岗位技能训练,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队伍的战斗力。(金泽民)

【“枫桥式模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为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市综治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枫桥式模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创建活动作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工作抓手,突出基层基础建设这一重点,从健全组织网络入手,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工作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增强了基层疏导、化解、处置矛盾纠纷和治安防控的能力,推进了综治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市综治委经过严格考评,确定10个乡镇(街道)为“枫桥式模范乡镇(街道)”。(金泽民)

【启动“平安绍兴”建设】   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绍兴市创新“枫桥经验”,创建“平安绍兴”五年规划》。5月,市委又作出《关于建设“平安绍兴”的决定》,提出了建设“平安绍兴”的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迅速启动创建活动,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动员部署,开展试点,并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严打,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的整治;严密社会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隙,遏止案件高发势头;加强日常摸排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经过近一年的创建,全市刑事发案上升势头得到遏止,信访总量下降,群众的安全感增强,在9月份市城调队进行的民意调查中,92.2%的市民认为全市社会治安环境状况较好。(金泽民)

【办结涉法涉诉上访案件467件】   从3月开始,市委政法委抽调人员组成了专门班子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制定了实施方案,对重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开展专项督办。全市472件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中,有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8件,省督办的152件,市督办的47件,县(市、区)及其他有关单位对下级的督办247件。通过集中处理,至年底,己办结467件,办结率98.94%;其中中央政法委督办案件办结28件,办结率100%;省督办案件办结149件,办结率98.03%;市督办案件办结46件,办结率97.87%。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中的多数当事人息诉罢访,全市息诉罢访案件359件,息诉罢访率达76.87%,有96件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得到有效解决,受到群众好评。(金泽民)

【重点地区社会治安整治】  3月,根据建设“平安绍兴”的要求,全市两级政法委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大排查。通过摸排筛选,确定绍兴县柯桥街道等8个单位为市级重点整治地区,并梳理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及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建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抓住突出问题,坚持边打边防、边打边治、边打边建,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群防群治,推进重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整治,全市重点整治地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金泽民)

【构建基层维稳工作平台】   2004年,全市两级综治委以创建“平安乡镇(街道)”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基层维稳平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市综治办对全市118个乡镇(街道)按照“两头小,中间大”的原则进行分类,按照整合力量、资源共享、提高效能、方便群众的原则,整合乡镇(街道)综治、司法、信访、城建等部门的力量,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为主任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村、社区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并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设置、经费保障和工作运作程序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并建立健全了3项工作机制和11项工作制度,使全市基层维稳工作达到了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为做好全市基层维稳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金泽民)

【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1至3月,市委反邪教办公室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活动采取市、县、乡、村四级动员,播、贴、挂、讲四路宣传,镇、所、村、校四线培训的立体式教育方法,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为关键,共培训乡镇党委书记、镇长226人,公安派出所长88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9243人,农村中小学校长978人,其他人员28819人;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19.8万余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丁梅定)

【举办2期法制教育学习班】    市委反邪教办公室根据中央和省委下达的“法轮功”未转化人员教育转化攻坚任务,在5至6月,10至12月举办了2期全市“法轮功”未转化人员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班由市委反邪教办公室统一领导,市司法局为主承办。学习班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采取“班社结合、矫医结合、教养结合、转审结合、奖惩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教育,2期参加学习班人员的成功转化率达80%以上。(丁梅定)

【基层反邪教组织网络建设】  为提高反邪教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2004年,市委反邪教办公室在整合社会力量、构建社会反邪教组织网络以及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突出抓好基层反邪教“六员”队伍建设,即:基层党组织反邪教联络员、晨练点反邪教协管员、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员、教育转化工作攻坚员、社区反邪教义务宣传员和“法轮功”重点对象监控员。以“六员”队伍为基础,全市“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官民并举、专兼协同”的反邪教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丁梅定)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