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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发布日期:2009-05-25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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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04年,全市的学前教育事业得到新加强,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托儿所普遍划归教育部门管理,为加快学前教育低龄化进程提供了体制保障。全市有幼儿园1337所,在园幼儿125723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91%,比2003年提高0.5个百分点;园长和教师6281人,其中专任教师5660人,学历合格率达96.11%,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0.49%,比2003年提高9.19个百分点。                  (王泽权)
  
  【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  年内,为加快农村幼教事业的发展,全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积极构建“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村幼儿园——幼儿班(教学点)”三级幼教发展新框架,正式启动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100%,有省、市级示范幼儿园115所,有7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通过示范幼儿园复查和验收,命名了52所首批市级农村合格幼儿园。(王泽权)
  
  【幼教工作经验在全国幼教工作研讨会上交流】
     12月16日,全国幼教工作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作为全国唯一的地市代表,市教育局在会上作了《以政策推动,促进幼儿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介绍,赢得了与会代表和领导的一致好评。绍兴市发展幼教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政府重视,上下联动,保证幼儿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抓住机遇,以评促建,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强化管理,重在建设,夯实幼儿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王泽权)
  
  【出台《关于加快绍兴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绍兴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今后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意见指出,全市要再经过5~7年的努力,高质量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零岁教育计划,在城镇创办一批托幼中心,基本形成0~5岁的学前教育一体化体系;构建以公办托幼园所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多元化办园格局;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托幼园所为中心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王泽权)
  
  【市教育局接管托儿所】  2月4日,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从2004年起托儿所管理权限从市妇联划归市教育局,由教育部门负责全市托儿所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切实履行职责,着手制定了《托儿所管理办法》、《托儿所办所标准》,并在全市建立10个托幼一体化教育试点。(王泽权)
  
  【加强市本级托幼园所规划管理】  年内,为落实“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将学前教育的审批和管理职能分别下放给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和镜湖新区3个管委会。市教育局要求各开发区根据整体规划和人口分布,切实搞好托幼园所的中长期规划,并按规划进行审批和整顿,抓好城中村改造配套托幼园所的建设。上半年,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了安全工作大检查,共取缔托幼园所15所,限期整改27所。(王泽权)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