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4年,全市民政工作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以满意在民政为主题,深入开展千名服务对象评民政、走访服务对象,情系千家百姓和文明服务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认真做好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在全市企业评部门活动中,民政满意率为89.61%。行风建设经验在全国民政行风工作会议上被交流推广,满意在民政活动在全省民政系统推广,并被评为市行风建设十大亮点之一。(过锦芳)
【启动三轮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 1月9日,绍兴市第二次被全国双拥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民政局被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拥军优属模范单位”。
5月12日,国家民政部副部长、全国双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罗平飞,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孙绍聘,全国双拥办政研处处长马飞雄等一行4人到绍兴调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市委副书记范雪坎、军分区政委仇金楼汇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情况。
7月,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召开二轮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总结表彰暨三轮创建动员大会,并印发《绍兴市双拥工作三年规划》。
开展全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专项检查,对市区238名重点优抚对象资格进行重新认证,323名失业伤残军人改领抚恤金。调整全市115名军休干部工资,按时完成总金额80余万元的4个维修项目。认真开展军休干部调查工作,全面落实好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
7月29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及市双拥办联合在城市广场举办“迎七艺、庆八一,军民鱼水情”文艺晚会,市党政军领导和驻绍部队官兵观看演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6家民间组织联合发出“爱心献功臣,真情回报社会”的倡议,并向驻绍部队赠送一批电脑、书籍。
驻绍部队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扶贫帮困活动,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老复员军人和困难户。(过锦芳)
【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 年内,全市全面实施以“一卡”为基础、“二合作”为主体、“三救助”为补充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一卡”,即价值500元的医疗卡,凭卡到定点医院可免除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可结转下年使用;“二合作”,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大病补助办法》规定的医疗费报销制度;“三救助”,即《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办法》以及《慈善救助办法》规定的救助制度。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采取政府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个人赞助的形式。(过锦芳)
【连续7年获省退役士兵安置先进市】 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深化安置改革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安置政策措施。全年,全市接收冬季退役士兵2671名,其中城镇609名,农村1956名,10年以上士官106名,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为100%,重点安置对象自谋职业率92%,共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1767万元。绍兴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于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先进市”,这是绍兴市连续7年获此荣誉。(过锦芳)
【首次开展先进社团表彰活动】 至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民间组织1647家,其中社会团体867家(其中市直27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80家(其中市直62家)。社会团体参加年检共767家,合格747家,合格率为97%;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年检471家,合格461家,合格率为98%。对不合格社会团体办理注销手续,其中注销社会团体15家,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
全市首次开展先进社团表彰活动,共有45个先进社团、55名优秀社团工作者及13个社团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受到表彰。(过锦芳)
【4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服务社会弱势群体活动】 年内,有关部门动员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运用多种形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或低价服务,其中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推行“温暖”工程,为贫困户、双残家庭孩子减免学杂费;文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向社会开放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市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演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医疗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联手慈善总会、残联开展“扶贫助残慈善复明”活动,仅市区就有9名白内障患者享受了免费复明手术,并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等活动;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低价位接收五保、“三无”集中供养对象,并向社会老人开放活动场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过锦芳)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备案工作】 至年底,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和备案的共97家,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登记注册的58家,不具备法人资格备案的39家,登记、备案率达100%。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均出台了扶持、培育农业专业经济协会的政策措施。(过锦芳)
【台风和大雪造成部分地方受灾】 8月中旬,受第14号台风“云娜”影响,新昌、嵊州、上虞、诸暨等地遭受强台风外围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84万元。12月27日到30日,全市普降大雪,造成部分县(市)农作物受灾。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为19536公顷,其中绝收1161公顷(绍兴县400公顷,嵊州市200公顷,新昌县561公顷);倒塌房屋144间,其中民房43间,损坏房屋176间;全市受灾人口308250人,其中成灾人口175135人。直接经济损失8403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4276万元。新昌县一厂房被雪压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两人抢救无效死亡。(过锦芳)
【全市办理婚姻登记36462对】 全市民政部门将婚姻集中登记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从5月1日起,越城区率先实施区域内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全市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3044对,其中初婚60546人,再婚5542人;办理复婚登记123对;办理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60对,其中外籍公民34人,香港居民7人,台湾居民15人,华侨和出国人员4人;办理离婚登记3235对,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4对。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对全市婚姻登记员进行新业务培训,重新颁发婚姻登记上岗证,至年底,全市已有100人领到婚姻登记上岗证。(周济江)
【办理收养登记597件】 全年全市办理收养登记597件,其中内地居民收养595人,香港居民收养2人。收养人员中市本级及越城区、绍兴县166件,诸暨市113件,上虞市113件,嵊州市138件,新昌县67件。被收养人中,社会机构抚养的孤儿和弃婴170人,社会弃婴401人,其他26人。撤销收养关系1人。(周济江)
【开展生态墓区建设】 根据全市生态化建设需要,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行生态化墓葬法,即坚持坟碑小型平置、地表无坟头、墓区生态化的原则,做到墓穴小型化、墓碑工艺化、墓区园林化。全市已建生态墓983个,覆盖行政村2328个,覆盖率56.3%。对“三沿五区”(指沿铁路、沿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的裸露坟墓进行全面整治,至年底,全市迁移坟墓198508穴,深埋和绿化坟墓4259穴,治理率54.2%。另外,对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内鸡婆山上的150余穴革命烈士坟墓进行了妥善迁移。(周济江)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