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09-48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09-09-23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绍兴市威霸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绍兴市威霸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由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完成环境评价工作,并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市威霸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生产规模:年产各类包装印刷品100万打
3、建设单位:绍兴市威霸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袍江工业区马山中小企业安置小区
5、决算总投资:300万元
6、环保投资:10万元
7、开工时间:2006年3月
8、建成及试生产时间:2006年12月
9、投产时规模:年产150万打各类包装印刷品
10、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11、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浙江环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2、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绍兴县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绍兴市威霸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项目投产后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与环评设计基本相符,监测期间生产正常,设备运转率达80%以上。
2、公司在厂区内实行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已纳入袍江排污管网排放。
3、产品所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经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证实:重金属及有机物(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含量均未检出,因此,本次未对油墨废气进行监测。
4、项目布局比较合理,主要产噪设备配有减振垫,厂界噪声基本达标排放。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纸及生活垃圾委托个体回收清运,废油、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由供货方绍兴市协和印刷物质有限公司回收。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受企业委托,于2009年5月25日-6月12日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监测,监测结论如下:
1、经监测,废水总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三项污染物指标日均浓度分别为:pH值在7.23-7.74范围之间,化学需氧量: 324mg/L,悬浮物:252 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日均浓度为60.2 mg/L,超出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参照标准值1.72倍。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约0.06万吨/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19吨/年,均低于环评设计污染总量控制建议值(废水:0.0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23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4吨/年,高于环评设计污染总量控制建议值要求(氨氮:0.023吨/年)。
2、根据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证实,项目所用的杭华胶印油墨末含重金属及有机物(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因此,本次未对油墨废气进行监测。
3、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67 (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 )要求。
4、本项目厂界噪声值昼间在53.1-61.5dB(A)范围之间,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
5、经检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得到了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针对废水总排放口氨氮浓度超标现象,企业进行了整改,对化粪池进行重点清理。9月16日废水总排放口氨氮浓度补测结果为1.8 mg/L,符合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参照标准值(35 mg/L)。
四、公示日期: 2009年9月22 日至2009年8月29日,共7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 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