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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2010-01-13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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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全市各地切实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基金运行比较平稳。

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达100.15万人,其中新增缴费人数10.2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3.17%,基金征缴24.94亿元,累计结余41.85亿元,全市平均抗风险能力超过30个月。市区参保人数达28.24万人,其中新增缴费人数2.5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8.33%,基金征缴7.54亿元,累计结余6.39亿元。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达71.70万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13.6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4.43%。市区参保人数19.74万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1.5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5%

全市工伤保险总参保人数突破100万人大关,达到101.80万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46.98万人,分别完成省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67.79%,列全省第3位,完成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11.86%;市区参保人数20.79万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8.7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75.40%。全市生育保险总参保人数达31.57万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10.18万人;市区参保人数17.99万人,新增参保人数8.92万人。

全市共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5665家,市区8298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29166人,市区137846人;征缴基金16192.19万元,其中市区7545万元;有66856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市区37362人(次);支付各项失业保险费用4360.85万元,其中市区2421万元。

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人数达到19.60万人,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245%,全市平均参保率已达65.35%。市区参保人员达到11.6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89.33%,参保率达92.20%,同时已有4682人次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共报销医疗费用700.90万元。(傅国新)

【市区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11月1,市劳动保障局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市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提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标准分二档: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原每人每月51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8元;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原每人每月493元提高到每人每55元。(傅国新)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44.50万人】  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总参保人数达44.50万人,其中新增3万人,按月享受养老保障金待遇12.22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27.46%。市区参保人数11.94万人,其中新增1600人,按月享受养老保障金待遇3.68万人,占总参保缴费人数的30.82%。全市农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达44.17万人;其中市区参保人数7.55万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达7.75万人;其中市区参保人数1.52万人。(傅国新)

【追回冒领养老金40.80万元】  通过建立死亡人员协作追查机制、殡葬信息比对及退休人员年度“生存查验”等措施,严格养老金和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发放。全年共查实冒领者863人,追回冒领养老金40.80万元。同时,通过信息监控、定点医疗机构调查、当事人约谈等方式,强化医保基金支付稽查,并对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异常医疗费用作了重点稽查,共查实17名参保违规人员,追回全部违规金额11.65万元。(傅国新)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总人数为99663人】  市社保局全年共接收退休人员档案移交2697人,累计接收移交7140人。至年底,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为99663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8.70%,其中社区管理人数为89844人,社区管理率达89%。市本级社会化管理人数为39358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其中社区管理人数为37377人,社区管理率达95%(傅国新)

【市区各社区举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300余次】  年内,为确保退休人员在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实现老有所乐,市社保局向市区各镇街、社区下拔管理服务经费和工作经费共计40万元,并以多种形式对已移交社区管理的4000多名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700多名退休人员在绍兴大剧院观看专场慰问演出。全年市区各社区共举办各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300余次,参与活动的退休人员达万余人,进一步扩大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影响面。同时,安排市区退休人员从910日起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社区(镇街)领取“体检券”,于9201231凭“体检券”到指定医院进行免费体检,3.40万人参加了免费体检,参检率达85%(傅国新)

出台未成年人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3月份,《绍兴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和《绍兴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相继出台,使市区20多万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尚未纳入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受益。加上原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市区在政策层面上基本实现全民医保。文件规定每年41日至630为缴费期,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后,可在当年的71至次年630日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未成年人参加医疗保障的,每人每年只需缴纳50元,财政补贴60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医疗保障资金与参保人员共同承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由医疗保障资金支付部分最高可达8万元左右。这一标准比杭州、苏州等地都要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400元,其中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00元,财政补贴200元;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贴100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医疗保障资金与参保人员共同承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其中医疗保障资金支付部分最高可达近4万元。(傅国新)

【绍兴被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4月1日起,市区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实施登记参保。7月23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绍兴市被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79个试点城市之一。至年底,市区和下辖5个县(市)都已出台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覆盖率和参保率均列全省第1位。(傅国新)

【实施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  51日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1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正式实施。新标准坚持了依法制定、平稳衔接、综合平衡、专家评审、公开透明等原则,与原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相比,在很多方面作了调整,取消了一些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提法,伤残条目新增102条,比原有标准更趋完善。(傅国新)

【出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具体措施】  6月,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绍兴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均应为未参保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待遇。并规定对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在工程预算中单独列支,从而为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傅国新)

市区社会保险实行五费合征  71日起,市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统一按工资总额征缴,实现五费合征。五费合征后,用人单位缴纳五大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起步阶段,暂按不低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70%确定。确定后的单位月缴费基数,若低于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以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确定缴费基数;反之,允许用人单位在次月20日前向市社保局和市就业局补报职工参保名单,逾期未报的,已征缴额部分分别划入各项保险统筹基金。用人单位在向市社保局和市就业局补报职工参保名单时,自行计算补报后的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不得大于向地税部门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五费合征后对纺织、餐饮、服装、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仍按原先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原则上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确定。(傅国新)

【为90732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养老金】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7月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水平,涉及职工90732人。此次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分为“普调”和“特调”两部分。“普调”分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7元,退职人员每月增加40元;在此基础上,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60元。在“普调”基础上,高级知识分子、高龄人员还可享受“特调”。退休前为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增加60元;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月增加50元。20051231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50元。而在2006年度内新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和男新满70周岁、女新满65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则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2.50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若符合高龄增发养老金条件的,可重复享受。全市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1142元,其中市区为1175元,分别比2006年底增加167元和151元,增长17.10%14.70%(傅国新)

【市社会保险事业协会成立】  10月29市社会保险事业协会成立大会在市区召开。副市长谢卫星、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傅茂昌出席会议。57家首批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15家理事会单位和5家常务理事会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裘凯音当选为会长。(傅国新)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