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7年,全市6个市、县(市)档案局(馆)共有专职档案干部88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1人;全年档案事业经费533.8万元,其中市本级档案事业经费211万元。全市档案局(馆)总建筑面积22248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为10737平方米。市、县两级档案局(馆)拥有服务器6台,微机162台。全市馆藏档案有1715个全宗1062137卷(件)、音像影片档案795盘、照片档案100899张、资料98402册,分别比2006年增加54.2%、2%、10.3%和1%;其中市馆馆藏档案有336个全宗309883卷、音像影片档案227盘、照片档案32817张、资料19554册,分别比2006年增加114%、2.7%、0.1%和15.8%;全市馆藏电子档案:磁带20盘、磁盘123张、光盘1289张,其中市馆馆藏电子档案:磁带18盘、光盘368张。全市各级档案馆拥有机读目录979.59万条(案卷级目录38.7万条,文件级目录940.89万条),其中市馆拥有机读目录187万条(案卷级目录16万条,文件级目录171万条)。全年接受寄存档案1264卷,累计开放档案119612卷(件),其中市馆累计开放档案4141卷。
全市档案馆接待利用档案资料15438人次、32571卷(册、件)次,其中市馆接待利用档案资料4054人次、6500卷(册、件)次;编写参考资料6种54万字,其中公开出版3种31万字;市馆编写1种1万字,其中公开出版1种1万字。(赵锦文)
【市档案馆接待利用岗荣获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1月8日,绍兴市档案馆接待利用岗被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授予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接待利用岗是专门向社会提供档案资料利用的对外服务窗口,在岗人员共5人,其中女职工4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自1995年市级机关开展创建“巾帼建功”示范岗活动以来,接待利用岗先后三次荣获市级机关“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4年3月荣获绍兴市最佳“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赵锦文)
【市政府印发《绍兴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1月26日,市政府印发《绍兴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7号),《办法》界定了重大活动范围,制定了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原则,规定了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机构、档案移交时间及奖罚条款,共1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2月17日由市政府发布的《绍兴市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赵锦文)
【数字化档案馆(三期)建设工程通过验收】 市档案局承担的“数字绍兴”数字化档案馆(三期)建设工程于4月10日通过市级验收。
在一期、二期、三期的数字化档案馆项目建设后,市档案局建成了由近230万条目数据、240万件(页)全文数据、1万余张(条)多媒体光盘、20余万张照片组成的庞大数据库,并在网站公布了60万条档案目录、4500件文件及2004至2006年绍兴新闻视频,供社会共享。 (赵锦文)
【首批山林延包档案接收进馆】
【市档案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市档案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于5月30日在龙山宾馆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情况报告,表彰了2002—2006年度先进学会工作者和优秀成果,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浙江省档案局局长王立忠,中共绍兴市委常委、秘书长陈长兴,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俞云根到会祝贺并讲话。大会选举产生了由31位理事组成的第五届理事会,卞峰煜当选为理事长,汤涌、梁国灿、黄挺当选为副理事长。大会聘请中共绍兴市委常委、副市长钱建民,中共绍兴市委常委、秘书长陈长兴同志为名誉会长。(赵锦文)
【中央及省委领导对学习卞峰煜同志先进事迹分别作出批示】 5月28日,中央档案馆馆长、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浙江省档案局报送的《关于上报〈浙江省档案局关于绍兴市档案局长卞峰煜同志先进事迹的调查报告〉的报告》上批示:“卞峰煜同志锐意创新、艰苦奋斗、忘我奉献、自强不息的精神,在档案系统中具有代表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刚在浙江省委办公厅报送的《浙江信息》刊登的《关于浙江省绍兴市档案局长卞峰煜同志先进事迹的调查报告》上批示:“浙江省绍兴市档案局长卞峰煜同志参加工作38年来,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新时期档案工作者的先进代表。国家档案局要派员赴浙江了解核实情况,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总结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推广。”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浙江省档案局报送的《关于上报〈浙江省档案局关于绍兴市档案局长卞峰煜同志先进事迹的调查报告〉的报告》上批示:“卞峰煜同志恪尽职守,勇于开拓,甘于奉献,身患重病,仍不懈奋斗的宝贵精神感人至深,展示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和时代精神,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赵锦文)
【清仁宗嘉庆《相氏宗谱》征集进馆】 9月6日,市档案馆在绍兴县王坛镇蒋相村征集到了清仁宗嘉庆十三年(1808)由相曜国编纂的《相氏宗谱》(木刻本),一并征集进馆的还有分别续修于1860、1947、1998年三个版本的《相氏宗谱》。 《相氏宗谱》内容有姓氏源流、堂号、世系表、家训、家传、家谱图像等,所列诸项涵盖了后世家谱所具备的基本内容。(赵锦文)
【7家村级档案室成为省级行政村示范档案室】 近年来,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积极开展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9月20日,浙江省档案局公布的第二批“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名单中,越城区东龙山村、东浦镇东浦村、绍兴县齐贤镇兴浦村、诸暨市牌头镇新乐村、上虞市道墟镇联浦村、嵊州市甘霖镇黄箭坂村、新昌县儒岙镇石磁村等7家村级档案室榜上有名。(赵锦文)
【11家村级档案室成为首批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 12月6日,市档案局公布了首批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它们是马山镇东安村、红江村,斗门镇荷湖村、上窑村、富陵村,灵芝镇白鱼潭村、洋渎村、大庆寺村、梅东村,东浦镇东浦村、向阳村。首批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06〕117号),按照《浙江省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经市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组织认定的。(赵锦文)
【上级领导视察绍兴档案馆新馆建设工地】 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至年底已进入精装饰阶段。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注。3月23日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司副司长王雁宾、省档案局局长王立忠、省档案局副局长丁越飞,4月25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明华,5月17日市委书记王永昌、市委常委秘书长陈长兴,副市长郑继伟,7月5日市长张金如,8月22日中央档案馆馆长、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等领导分别到位于袍江新区的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地调研、视察。
各级领导对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的管理、进度、安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要求在建好档案馆的同时,借鉴博物馆等部门的布展经验,把档案展厅办好,充分发挥好新馆各项功能,为绍兴档案事业取得更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赵锦文)
【绍兴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9月25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易地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及概算调整,累计增加概算投资2129.74万元。调整后,核定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易地新建项目概算投资为10562.84万元。(赵锦文)
【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12月,各级人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表彰了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卞峰煜被人事部、国家档案局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赴京参加了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被省人事厅、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有:绍兴市档案局(馆)、绍兴县档案局(馆);授予“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有:黄挺(绍兴市档案局)、朱金根(上虞市档案局)、王光辉(嵊州市档案局)。
省档案局表彰了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绍兴受表彰的有: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润控富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室、新昌县交通局档案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室;全省档案工作优秀工作者:吴明友(绍兴县人民检察院)、陈桂芝(女,上虞市审计局)、刘军(女,诸暨市城建档案馆)、郑灿耀(嵊州市财政局)、马春玲(女,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市人事局、市档案局联合表彰了全市档案系统 33个先进集体68名先进个人。(赵锦文)
【19家单位档案工作达标】 根据《绍兴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认定办法》,经市档案局组织认定,全年又有19家单位档案工作达到市级标准,其中市一级15家(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长城中学、市秀水小学、绍兴县工商局平水工商所、绍兴县工商局福全工商所、诸暨市草塔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上虞市盖北镇中学、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东关街道中心幼儿园、上虞市正裕幼稚园、嵊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嵊州市地税局长乐税务所、嵊州市地税局城关个体税务所、新昌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市二级4家(上虞市工商局丰惠工商所、上虞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上虞市工商局松厦工商所、上虞市工商局小越工商所)。(赵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