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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卫生服务

发布日期:2010-01-14 18:2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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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稳步推进。2007年,绍兴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绍政发[2007]54号)。文件就加快制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定,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化发展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年初市卫生局修订下发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及其考核细则,以促使“十一五”期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更加规范。经过调整、规范和建设,到年底,全市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0家,服务站601个。全市有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省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黎明)

圆满完成第一轮农民健康体检  继续依托乡镇卫生院,抓好两年一轮的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为提高体检率,各地除在卫生院集中体检,还组织体检小组进村、进企业。不少镇(乡、街道)推出了“农民健康体检套餐服务”。由镇、村为村民出资在省规定的体检项目外,增加彩超、肝功能、血糖、血脂等检查项目,进一步提高了体检效果。到年底,全市圆满完成第一轮体检工作。20062007两年累计体检达262.8万人,体检率82.4%。(陈黎明)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达91.9%全市各级按照省、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农村公共卫生项目达标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县(市、区)政府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村两委会都层层落实了责任制,明确了乡镇、村两级的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职能和责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办公室和公共卫生科,配置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同时将三大类、12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细化,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明确了具体的评分标准,考核结果与人员收入挂钩。经过各级努力,全市全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达91.9%。(陈黎明)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