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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九味羌活丸等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9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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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价医〔2010〕18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九味羌活丸等部分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2760号)规定,结合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布九味羌活丸等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9〕255号)附表二中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取消香砂养胃片糖衣片、薄膜衣片、天王补心片糖衣片、破伤风抗毒素冻干粉各个规格的价格;云南白药散剂由“袋”改为“瓶”;调整九味羌活丸等药品价格,具体详见附表。

  二、附表所列品种的价格为按通用名称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附表所列指导价格。

  三、本通知自2010年2月 1 日起执行。以前制定公布的上述药品的零售指导价格同时废止。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