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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10-2162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10-11-0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196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 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9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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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为切实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确保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质量,根据《绍兴市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绍教高〔2004〕122号)和《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行〔2010〕8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7年底确定的第二批市级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建设专业。
    二、检查依据和内容
    普通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的评估依据为《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绍市教高〔2010〕72号)《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终期评估指标体系》(绍市教高〔2010〕73号)。本次年度检查的内容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经费配套、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自查情况(年度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经费配套、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等);
    2.专家组查阅相关资料、听课(专业)、实地察看等;
    3.检查情况反馈。
    四、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初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日期
高校
学科、专业
第一天
全天
绍兴文理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机械设计及理论、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二天
上午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应用法语、应用韩语
下午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五、相关要求
    各高校于11月18日前完成年度总结工作,并将总结稿(一式10份)报我局高教处,联系电话:85135608。
本次年度检查结果与下拨年度建设经费挂钩。对于无故不能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建设没有成效的学科(专业),我局将采取减少、停拨年度经费和限期整改等相关措施。请各高校继续加强建设和管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绍市教高[2010]10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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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