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10-2162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10-10-2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 |
有效性: |
225 |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在校时间情况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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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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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浙教基〔2010〕127号),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段学校“减负”工作的意见》(绍市教普〔2010〕99号)文件要求,现对市属初中学生在校时间情况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早上7:50前,学校、教师有否组织学生(包括住校生)参加早自修或上课;班主任有否另行规定学生每天早上的到校时间。
(二)傍晚,执行规定静校时间的情况。
二、督查形式
以实地踏看和随机访谈形式为主,分四个层面进行督查:一是校际交叉督查;二是责任区督学督查;三是市教育局组织有关处室专项督查;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媒体记者联合督查。
三、督查安排
校际交叉督查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督查组自定。其它督查采用不定期的形式进行。
校际交叉督查安排如下:
一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树人中学→元培中学(本部)→昌安实验学校→一初教育集团(镜湖校区)→文澜中学(本部)→建功中学→长城中学→文澜中学(分部)→文理学院附中→元培中学(分部)→一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
四、督查要求
督查要有书面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市教育局督导处。
督查要将问题查找和典型经验发掘相结合,督查人员要真实、详细地记载存在的问题和典型的经验做法,以便学校间相互借鉴。
学校必须指定一名校级领导组织2~3名教师负责校际交叉督查工作。
五、结果应用
教育局将对督查情况发出通报,通报情况将按照《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段学校“减负”工作的意见》(绍市教普〔2010〕99号)文件规定,与学校年终考核等挂钩。
附:学生在校时间情况督查记录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学生在校时间情况督查记录表
被督查学校 | |
督查人员姓名 | |
督查日期 | |
督查内容 | |
督查情况记录: |
督查学校: 督查组长(签名):
[全文下载]:绍市教督[2010]105号.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