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教育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10-2162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10-07-1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225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会、 班会、团会、队会等德育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11-19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中小学校会、班会、团会、队会(以下简称“四会”)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培养良 好行为习惯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学校德育制度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德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四会”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1.四会的主要内容:
    学校组织开展“四会”应主要围绕“四热爱”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时事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政策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国防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国情市情教育、校史校情教育、生态文明教育、节日纪念日教育、传统道德教育、公民责任义务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及上级相关的德育主题教育活动。
    2.四会“的时间安排:
   (1)校会:校会是由学校组织的面向全体学生的德育活动,一般每月安排1次。
   (2)班会:班会是以中小学班级为单位组织的德育活动,一般为一周1次。
   (3)团会:团会是中学共青团为组织的德育活动,以学校共青团员为主体,全校性的团会一般每学期安排1-2次,也可以团总支(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般每学期安排2-3次。
   (4)队会:队会是以小学、初中少先队员为主体组织的德育活动,小学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中进行,隔周一次,初中可以与班会、团会有机融合。
    二、“四会”组织的职责
    学校分管德育的领导为“四会”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四会”活动的部署安排、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学校的“四会”应列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对“四会”的实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其中校会要有明确的实施方案,班会、团会和队会要列入总课程表和日课表。校会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实施,学校政教处(德育处)配合;班会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副班主任配合;团会由团委负责实施,团总支(团支部)配合;队会由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实施,中队配合。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学校“四会”活动的领导。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党团队组织要统一协调和部署,做到学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评比。
    2.进一步突出学校“四会”的实践要求。加强“四会”活动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研究,切实提高“四会”活动的质量和实效。“四会”活动的开展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注意区分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四会”活动。“四会”活动的组织要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文体活动相结合,注重寓教于乐,满足中小学生的兴趣爱好,使中小学生在活动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3.进一步把活动安全放在首位。“四会”活动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德育活动,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加强集会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紧急疏散能力,全力确保师生安全。
    4.进一步加强“四会”活动的考核评价。通过设置考核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对“四会”的考核和评价。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四会”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学校要将“四会”开展情况纳入对本校政教(德育)部门、班主任、团队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的德育工作考核,要增强学校“四会”活动制度化情况考核的权重和力度,同时开展“四会”活动的专项检查。
    5.进一步推广典型经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同当地团委、学联、少工委等群团组织加强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发现先进典型。要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全市优秀“四会”活动评比,在全市范围内选出一批优秀班会、团会和队会的典型,收集并编制“四会”活动的教学软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推广。提倡在校内和
校际间实行“四会”观摩制度。
 
 
二○一○年七月十日                   
 
 



[全文下载]:绍市教普[2010]76号.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