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10-1926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10-11-23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公通〔2010〕184号 |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总工会、文广新局、文联,各相关企业:
现将《绍兴市“警企文化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协作,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总工会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绍兴市“警企文化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服务平安建设和经济发展,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文广局、市文联将联合开展“警企文化行”系列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提出的“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措施,结合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以“文化搭台,平安唱戏”为主线,建立警企间长效交流平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安事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
三、活动主题
警企携手,平安同行
四、活动内容
(一)启动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月)
1.举办全市“警企文化行”主题文艺晚会。展示警企优秀文艺节目、警企优秀书画作品;举行全市首批警企文化共建单位授牌仪式;为公安“警企文化行”文艺小分队授旗。
2.开展“警企恳谈走访”活动。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局党委成员及相关业务警种分别联系本级文化共建企业、联系企业开展走访,了解其平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对警企文化共建具体推进方案进行商讨。
(二)深化阶段(2011年2月至9月)
1.开展“平安进千企”活动。以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为单位,组织民警到本地企业开展一次平安巡回宣传服务活动。市公安局“警企文化行”文艺小分队到部分全市警企文化共建企业,送平安文化下基层。
2.组织警企文艺体育比赛。由市公安文联、市前卫体协分别牵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警企文体比赛。
3.组织专题文化创作活动。组织市文联相关协会专家及警企文化骨干赴各警企文化先进单位地开展一次专题文化创作。
4.举办警企文化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警企文化工作成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警企文化共建落实情况,邀请省市专家及警企代表就警企文化共建和创新开展研讨。
5.创办警企文化专刊。以《绍兴警方》杂志为基础,对其进行重新定位设计,加强对外交流性,开辟专栏介绍警企平安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活动动态及工作成果。
(三)总结阶段(2011年10月至11月)
1.组织“企业看公安”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负责人、企业职工代表体验窗口警种工作。
2.开展创安企业评选颁奖暨“警企文化行”成果展示活动;表彰一批警企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警企文化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海仁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文广局、市国资委、市文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争任主任,相关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订相应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部门协同,落实责任。承担活动任务的相关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整个活动的组织、训练、准备工作要深入细致,保证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活动如期成功举办。市委宣传部要为“警企文化行”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创造良好的内外宣传舆论氛围;市总工会要调动好企业资源,积极促进警企文化交流互动,推动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落实;市文广局、市文联要给予专业文化支持,提升活动质量;市公安局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每一项活动,争取活动效果的最大化。
3.市县联动,形成长效。此次活动要牢牢秉持务实的工作作风,将文化活动与当前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企业职工的期盼与需求结合起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公安机关、工会组织、文化部门及相关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前介入活动策划,精心配合活动的组织,利用市级已搭建的文化平台唱好“地方戏”,增强实效性。同时,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级模式,在本地区建立起相应的警企文化共建长效机制,市、县区联动,形成呼应,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认可度。各县(市、区)首批警企文化共建单位不少于3家,共建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市“警企文化行”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