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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10-1675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10-02-12
主题分类: 企业,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10〕24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 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23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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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绍兴市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绍兴市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09—2012)》,推进我市珠宝首饰产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规划预期目标:到2012年全市珠宝首饰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35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占全市工业总量的3.5%,其中珍珠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50亿元,贵金属类珠宝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10只,国际知名品牌1—2只;珠宝首饰企业创意设计、技术创新、研发投入达到其销售额的2%,构筑创意设计公共平台1个,培育重点创意设计企业10家以上。
  (二)2010年目标:珠宝首饰产业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2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左右;培育创意设计企业3家。
  二、重点工作
  进一步强化产业扶持,加大主业投入,集聚创意力量,完善市场体系,提升市场话语权,推动产业从加工为主向加工制造与创造并重转变,从价格竞争为主向价格价值竞争并重转变,推进产业集群化、产品高端化,构筑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集群战略
  1.提升产业集群化水平。设立专项资金,加强政策配套,推进行业整合、布局优化和产业集聚,加快产业提升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县(市、区)负责实施。
  2.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山下湖珍珠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提高产业附加值;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市区规划珠宝首饰加工创意园区,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3.加强专业市场建设。推进华东国际珠宝城建设,实施分区规划、分档销售,提升市场品位。规划推进绍兴市珠宝首饰专业市场建设,实现与全城旅游的融合,大力提升产业,发展美丽经济。
  此项工作由市商贸办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4.实施龙头带动战略。重点培育若干行业龙头企业,提高中小企业配套水平,强化分工协作。推进项目建设,规划期内重点实施20只以上珠宝首饰精深加工、创意设计等产业提升项目,其中2010年实施5只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二)培育区域品牌
  1.加强品牌运作。继续办好中国珍珠节,整合资源,大力推进贸易洽谈会、展销会等会展,组织参加国内外珠宝展。重视营销模式创新,增强终端市场控制力,积极利用网络销售、高档会所展示、企业联盟、与其他产业嫁接等载体,开展品牌高端营销。规划期内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50家以上,其中2010年开设10家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商贸办分别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2.加强协会建设。成立绍兴市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提高协会影响力和执行力,牵头制订区域品牌标准、行业和国家标准,推进区域品牌宣传,加强原产地保护。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质监局分别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3.做强旅游载体。借助上海世博会、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等节会,整合旅游资源,加强珠宝首饰产业与文化旅游休闲的融合发展,争取把华东国际珠宝城建设成为国家4A级旅游区,成为国内有影响的集体验、购物于一体的珠宝旅游目的地。
  此项工作由市旅委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三)加强研发设计
  1.加强科研攻关。加快制定和完善珠宝级珍珠品质标准,掌握行业话语权,重点对珍珠加工技术,尤其是新品种珍珠培育技术、绿色养殖技术、保健加工技术等的研发攻关,规划期内实施5只左右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其中2010年实施1-2只。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2.搭建创意平台。加大对珍珠产业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扶持力度,争取创办绍兴珠宝首饰创意设计研究院,培育发展创意设计企业,2010年新培育5家以上。争取定期举办珠宝首饰产业创意博览会、高层次创意设计大赛、创意论坛等活动,积极推进创意产业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分别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3.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珠宝首饰产业创意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组织专题培训讲座,采取“订单式”培养和校企联姻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支高技能人才。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相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四)强化政策支撑
  1.扶持产业投入。鼓励加大产业投入,对珠宝首饰产业设计加工项目,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按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5%以内给予资金扶持。
  2.扶持创意研发。凡新设立珠宝首饰创意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企业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并免除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意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规定比例计入管理费用。鼓励国内大院名校和国际知名创意公司来绍设立研发和创意平台,对新设立的珠宝首饰产业研发创意公共平台,根据项目规模和层次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补助。
  3.扶持宣传推广。对珠宝首饰企业新开设专卖店,单店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开设1家奖励1万元。珠宝首饰企业当年品牌广告宣传支出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广告实际支出额的1%给予财政扶持,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珠宝首饰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会,给予摊位费50%的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工作,同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每年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并对重要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考核通报。
  (二)细化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工作,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工作的舆论导向,强势引导,加以推进。
  
  
  
  
  
  
  



[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0)24号.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