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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10-1675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10-03-03
主题分类: 企业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10〕29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区 燃煤热电企业烟气脱硫减排改造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0-03-16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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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进绍兴市区燃煤热电企业脱硫减排改造工作,实现我市“十一五”减排工作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2012年底前完成市区热电企业脱硫工程。
  二、基本要求
  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07〕45号),根据总量控制、抓大促小、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的原则,在坚决执行控制燃料含硫量规定的基础上,严格现有热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对市区燃煤热电企业,推荐以安装配套烟气脱硫装置为主,同时也鼓励积极采用其他先进燃煤脱硫技术,合理制订各热电企业脱硫治理技术方案。
  三、技术要求
  (一)燃煤热电企业要求
  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应保证达到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热电企业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脱硫设备寿命达到l5年以上;综合利用脱硫产生的副产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二)污染物排放要求
  热电企业烟尘排放浓度≤5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0mg/m3
  (三)烟气脱硫装置要求
  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环发〔2007〕183号)的规定,采取石灰石/石膏法、双碱法、氨法、氧化镁法、半干法和列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以及国家推荐的其他脱硫技术,对烟气脱硫工艺进行改造。
  1.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必须包含的主要设备。脱硫剂制备系统:石灰仓、石灰消化器;吸收系统:吸收塔、循环泵;氧化系统:氧化罐、搅拌器、氧化风机;出渣系统:旋流站、过滤设备;烟气系统:挡板门、除雾器、烟气再热装置或烟道防腐;控制:DCS或PLC控制(吸收塔内pH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控制等)及系统的连锁保护。
  2.采用半干法烟气脱硫技术必须包含的主要设备。脱硫剂制备系统:石灰仓、石灰消化器;吸收系统:吸收塔;喷射系统:吸收剂喷射装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出灰系统;循环系统:循环灰输送器;烟气系统:挡板门;控制:DCS或PLC控制(吸收塔的压降控制、吸收塔的出口温度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控制等)及系统的连锁保护。
  3.采用双碱法烟气脱硫技术(抛弃法)必须包含的主要设备。脱硫剂制备系统:石灰仓、石灰消化器;吸收系统:吸收塔、循环泵;再生系统:再生池、搅拌器;出渣系统:旋流站、过滤设备;烟气系统:挡板门、除雾器、烟气再热装置或烟道防腐;控制:DCS或PLC控制(吸收塔内pH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控制等)及系统的连锁保护。
  (四)时间与程序要求
  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燃煤洁净和脱硫改造计划,及时分批下达对企业的脱硫改造决定,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有关企业必须在接到改造决定后1个月内上报治理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市环保局等部门在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改造后验收工作统一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负责。
  四、补助政策
  设立市区燃煤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对市区燃煤热电脱硫改造按项目总投资的70%由财政对企业进行补助,其中市、区财政各承担30%和40%,区财政安排有困难的,由市财政协调落实。考虑烟气脱硫改造后企业减排成本增加,热电厂脱硫改造后,排污费中二氧化硫部分扣除上交部分,3年内全额返还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依法限期治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脱硫整治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脱硫整治工作,将本实施意见与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相结合,对管辖范围内的热电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按时兑现政策,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脱硫整治工程,确保治理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企业脱硫治理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有关企业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加快脱硫工程的建设改造。同时,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脱硫整治工作,财政、环保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实施脱硫整治工程的补助,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二氧化硫污染监督管理。市环保部门要强化二氧化硫排放的监督管理,确保脱硫设备投运率在热电企业正常供热发电时间的95%以上。对逾期未进行脱硫改造工作的企业,环保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市区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市区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锅炉型号和台数
责任单位
1
绍兴中成热电有限公司
  130t/h×6循环流化床锅炉
  45t/h×1链条锅炉
  35t/h×5链条锅炉
袍江新区管委会
2
绍兴市新民热电有限公司
  75t/h×2循环流化床锅炉
  35t/h×2循环流化床锅炉
  35t/h×4链条锅炉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
绍兴皋埠热电有限公司
  130t/h×1循环流化床锅炉
  65t/h×1循环流化床锅炉
  35t/h×4链条锅炉
越城区政府
4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
  75t/h×1循环流化床锅炉
  65t/h×1链条锅炉
  35t/h×3链条锅炉
黄酒集团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