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11-11-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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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绍兴市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定了创建的20个具体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创建长效工作机制。同时,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有效提升了城乡文明程度,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撑。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年度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绍兴市在全国地级城市中名列第14位,在浙江省城市中居第1位。
【部署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年内,部署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5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提出了“让城市更具魅力、让生活更加美好”的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题,印发了《2009~2011年绍兴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并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20个具体项目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出台了《绍兴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以此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年内,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为工作主题,组织实施了市容环境优化行动、交通秩序畅通行动、文化环境净化行动、窗口服务示范行动、志愿服务拓展行动、良好风尚引领行动等提升市区公共文明水平的“六大行动”。同时,组织开展了“我爱我家、清洁家园”、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爱国歌曲大家唱”、“文明出行、你我同行”、“文明出行我带头”等活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文明停车卡”活动被列入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三贴近”创新案例,绍兴文理学院合唱团代表浙江省参加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中央十部委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全国“爱国主义歌曲大家唱”展演晚会。
【积极引领良好风尚提升市民素质】 年内,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素质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感动·力量·信心”为主题,举办了《春天里的感动》大型主题晚会,评选表彰北京奥运会卫冕冠军孟关良、“特殊党费”交纳第一人祁友富等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全国第二届道德模范和浙江省首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海亮集团董事长、总裁冯亚丽当选省首届道德模范(诚实守信类),并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 年内,根据中央文明委的要求,紧紧抓住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在全市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春节,开展送春联、送文明挂历、日历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和社会慈善爱心活动,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清明节,开展“和谐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端午节,开展“赛龙舟”等活动;中秋节,以“团圆、欢庆”为主题,开展中华传统经典诵读等活动和农民特色文化大展示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推进市民共同精神家园建设。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年内,进一步深化“绍兴名人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举办“绍兴市区中小学绍兴名人经典诵读”暨成果展示活动;开展优秀童谣“忆、编、唱、选”活动,其中《跳绳歌》作为浙江省唯一一首入选童谣,被评为全国优秀童谣三等奖,《西瓜帽》被评为省优秀童谣;以感恩、诚信、责任为主题,制作和组织观看动漫片《丁丁的故事》,并开展观后感征集评优活动。组织实施“春泥计划”。在绍兴县、上虞市、嵊州市、诸暨市等4个市(县)共206个行政村组织实施“春泥计划”,按照“有活动、有专人、有制度、有经费、有阵地”的要求,在寒暑假、传统节日和双休日等节假日,组织农村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社会体验、能力提升和文化娱乐活动,探索农村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新模式。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积极倡导中小学校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各学校利用“周一国旗下讲话”时间举行启动仪式;组织学生利用校园区域网开展网上寄语,全市共收集网上寄语达10万余条;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协调召开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制订《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发放“抵制黑网吧、保护青少年”倡议书,协调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网吧监管、开展联合执法,规范网吧管理。开展第三批市直未成年人重大疾病爱心救助活动。用好“爱心专项资金”,为市区5名身患重病的学生提供爱心救助,提供救助金13万元。
【深化基层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年内,有1个全国文明县城、3个全国文明单位、5个全国文明村镇和1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5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7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分别受到中央文明委和中央文明办的表彰。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省级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镇、村)管理的意见》;组织了省、市级文明创建活动的复评。规划了新一轮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和省级文明示范城市。(市文明办)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