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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发布日期:2011-11-14 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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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09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I-Ⅱ级天数为311天,占全年天数的85.2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曹娥江、浦阳江、鉴湖水质持续稳定,全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安全。

  【空气环境质量】 全年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污染物类型为煤烟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混合型,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冬季最高,春秋季居中,夏季相对较轻。

  二氧化硫。全年全市各县(市)城区的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范围为0.001毫克/立方米~0.326毫克/立方米,全市年均值为0.042毫克/立方米,比2008年的0.043毫克/立方米略有所下降。所有城区的二氧化硫年均值都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其中绍兴县和绍兴市区的年平均值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氧化氮。2009年度全市城区的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范围为0.001毫克/立方米~0.308毫克/立方米,全市年均值为0.036毫克/立方米,与2008年相比,全市年均值略有下降。所有城区的年均值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2009年度全市城镇年均值浓度范围为0.001毫克/立方米~0.418毫克/立方米,全市城区的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88毫克/立方米,与2008年相比,基本持平。市区及各县(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酸雨。全市酸雨一直处于比较严重状态,属于硫酸型酸雨,春、冬两季酸雨状况相对严重,而夏季和秋季酸雨状况较轻。2009年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4.42,酸雨率平均为93.30%,与2008年相比,全市降水pH均值下降了0.03,酸雨率上升了4.10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地表水环境】 2009年全市共有地表水环境监测市控断面45个,全市地表水水质按年均值统计,其中Ⅰ类水断面有2个,占总断面数的4.44%;Ⅱ类3个,占6.67%;Ⅲ类11个,占24.44%;Ⅳ类10个,占22.22%;Ⅴ类13个,占28.89%;劣Ⅴ类6个,占13.33%。水质能够满足指定功能要求的河段断面数19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42.22%。与2008年相比,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4.46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20个百分点;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由37.78%上升到42.22%,增加4.44个百分点。水体污染的特征为有机型,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

    全市各水系河网满足功能要求断面比例 

    曹娥江。在12个市控监测断面中,符合Ⅰ~Ⅲ类水质断面9个,占总监测断面的75%;Ⅳ~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25%;无劣于V类水质断面水域。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9个,占总数的75%,与2008年相比,增加了16.67个百分点。曹娥江水系水质状况由轻度污染转为良好。

    浦阳江。浦阳江水系诸暨段水质功能区划为Ⅲ类,浦阳江诸暨段水质良好。5个市控监测断面中1个Ⅱ类水质,4个Ⅲ类水质,全部满足Ⅲ类功能区划要求,水质状况为优。

    鉴湖水域。鉴湖主体执行Ⅱ~Ⅲ类水质标准。在11个市控监测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总监测断面的27.27%;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总监测断面的45.45%;劣于Ⅴ类断面3个,占总监测断面的27.27%。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与2008年相比,Ⅳ类水质断面增加了1个,上升9.09%;Ⅴ类水质断面增加了3个,上升27.27%;劣于Ⅴ类水质断面减少了4个,下降了36.36%。鉴湖水域水质呈好转趋势。

    绍兴市区河道。绍兴市区河道功能区划为Ⅳ类,在9个市控监测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总监测断面的33.33%,Ⅴ类及Ⅴ类以下水质断面6个,占总数的66.67%。满足功能区划要求的断面数与2008年持平。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

    绍虞平原河网。绍虞平原河网按功能区划,均为Ⅲ类功能区。在8个市控监测断面中,符合Ⅲ类水质断面2个,占总监测断面的25.00%;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2.50%;劣于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37.50%。与2008年相比,劣于Ⅴ类水质断面减少了2个,下降了25%,总体水质好转。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徐晶锦)

    【城市声环境】 在影响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以生活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所占比例最高,分别占49.70%和23.40%,工业噪声源所占比例16.50%,施工噪声所占比例7.40%,其他噪声源所占比例3%。噪声源平均等效声级以交通噪声最高,为57.70分贝,生活噪声最低,为53分贝。噪声构成与2008年相比,生活、工业和交通噪声源比例有所增加,施工噪声源和其他噪声源比例有所减少,噪声源强度有一定降低。

    城镇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全市各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10分贝~55.50分贝。所有城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低于国控标准(6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声级值总体水平保持稳定。

    交通噪声。全年全市各城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5.20分贝~69.60分贝,所有城区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70分贝的控制值。全市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70分贝,与2008年相比略有下降,路长超标率也有所下降。(徐晶锦)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