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发布日期:2011-11-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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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市“三年建设计划”重点工程,投资24475万元;城区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调整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统一村务公开目录,完善村级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村级自治机制。
【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888个】 年内,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推进“三年建设计划”目标任务,市民政部门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出台细则,落实资金,完善制度。为确保农村社区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确定绍兴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三年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从建设标准、考核办法及补助资金三方面进行规范。全年投资8900万元,建立88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诸暨市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制定市区社区经费保障暂行办法】 年内,市民政局出台《绍兴市市区社区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明确解决越城区及市直各开发区社区建设中基础设施、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工资待遇问题,规定按社区在册户数确定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位数量,社区主任、副主任等3名社区干部通过选举产生,其余人员由所在街道聘用。政策实施后,全市户均社区经费财政保障水平仅次于杭州、宁波,位居全省前列。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超95%】 年内,市民政部门按照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活动。至年底,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超过95%,222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孙洁)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