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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08J/2011-196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1-05-16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

关于印发2011年绍兴市公安局局长开门接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0 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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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绍兴市公安局局长开门接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2011年绍兴市公安局局长开门接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公安厅统一安排,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至19日,由市委常委、局长王海仁带领局党委班子成员公开接待来访群众。为确保大接访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海仁为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沈雄标,市局党委副书记施久海,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和忠,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马永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法,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杰,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童国强任副组长,市局纪委监察室、政治部、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警务教育处、宣传处、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交警支队、特警支队、消防支队、法制处、科通处、后勤处、安康医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长开门接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杰兼任主任,沈平江任副主任,邬红艳、张念祖、罗依群、祝定珍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局长公开接访的各项工作。 

二、接访成员 

局长信访接待分成三个组。第一组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海仁,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马永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杰牵头,市局纪委监察室、办公室、经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第二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沈雄标,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和忠,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法牵头,市局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法制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第三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施久海,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童国强牵头,市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人参与。 

三、接待场地设置 

局长信访接访室共分三个地点。第一接访室设在后勤处会议室;第二接访室设在大礼堂西南侧办公室;第三接访室设在大礼堂主席台东侧办公室。市局礼堂内划分东、西两个区域,分别作为登记预接处和待接休息处。 

四、职责任务 

局长开门接访工作分为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三大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如下: 

(一)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1.登记预接组(地点:市局礼堂东侧接待区) 

责任人:祝定珍;成员:朱国伟、谢大卫,各县(市、区)公安局信访干部2名(袍江、镜湖各1名),市局经侦支队、刑侦支队各1名,交警支队2名,打字员1名。

(1)市局刑侦支队及交警支队共3名人员负责登记信访人姓名,并发放接访序号卡,对群体性上访人员确定代表(每批限5人以内);  

(2)各县(市、区)公安局2名(袍江、镜湖各1名)信访干部负责协助做好本地区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详细登记来访人员姓名、住址和信访事项,并填写《局长接访登记表》; 

(3)市局经侦支队1名人员负责在登记完毕后,将来访人员带到待接休息处,并将《局长接访登记表》及信访材料送至接访引导处。 

2.接访引导组(地点:市局礼堂西侧待接休息区)  责任人:斯志坚;成员:市局警务督察支队1名、警务教育处2名。 

职责任务:负责检查核对待接人员接访序号卡,按号码顺序做好待接准备工作;负责对上访群众随带的各类皮包、背包等进行安全检查,未经检查,不得带入局长接访场所。接访时,将来访人员带到局长接访室门口交治安保卫工作人员。 

3.局长接访组  

第一接访室(后勤处会议室),责任人:罗杰;责任单位:市局纪委监察室、督察支队、办公室、法制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1名人员。 

第二接访室(大礼堂西南侧办公室),责任人:潘和忠;责任单位:市局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法制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1名人员。  

第三接访室(大礼堂主席台东侧办公室),责任人:童国强;责任单位:市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1名人员。

职责任务:市局办公室人员负责局长接访记录、整理;各职能部门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涉及本部门的信访事项,解答来访群众有关问题,对局领导接待受理的信访事项和复查信访事项落实办理措施。

(二)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责任人:罗依群;责任单位:市局治安支队、特警支队及相关处室。  

职责任务:市局治安支队牵头组织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从市局相关处室抽调警力,全面掌控来访接待现场的安全状况,负责维护市局礼堂大门口、发号、登记、候访、接访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局领导接待完毕后,陪同来访人员离开接访场所。引导上访人员有序候访,防止发生起哄滋事,防止发生信访人自杀、自伤等意外事故。负责将无理纠缠、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上访人员带离或带至应急处置室(设在市局信访接待室),做好教育疏导和取证工作;对发生《信访条例》规定的6种禁止性行为的和不听劝阻严重扰乱开门接访工作秩序的,及时协调越城分局严格依法处理,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做好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具体方案和警力安排由市局治安支队自行制定)。 

(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人:张念祖;责任单位:市局后勤处、科通处、安康医院、宣传处、办公室。  

职责任务:市局后勤处负责落实各组所需的设施,做好各接待场所的布置(各工作组标牌、桌签、指示牌等),悬挂宣传横幅(市局礼堂楼外、礼堂内、局长接访处);做好各接待室的茶水、纸杯供应,配置若干纸巾、纸篓、笔墨;安排好接访工作人员就餐及各县(市、区)公安局来市局接访人员的食宿。市局科通处负责局长接访处和大礼堂登记处局域网保障工作。市安康医院安排1名医务人员,配备必要药品,做好现场急救准备。市局宣传处负责发布、张贴通告,对局长接访处进行实时摄录,及时做好对内和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制作接访序号卡和《信访条例》宣传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长开门接访是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做实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局长开门接访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坚决克服厌烦情绪和应付思想,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局信访部门要与市局同步联动,接待和处置市局接访中要求本地处理的有关事宜,确保局长接访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依法执勤,确保有序。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参与接访执勤民警的教育,保持警容严整,依法文明执勤,坚决避免与来访人员发生冲突、激化矛盾,为开门接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相关单位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密切注意接访现场的动态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在做好劝说疏导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统一调度和处置。  

(四)准时到岗,严格纪律。局长接访组每日上午8时45分到岗,其他工作组每日上午8时前到岗。参加接访工作的全体民警要保持通讯畅通。

编辑:(绍兴公安同步)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