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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08J/2011-1961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1-08-30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公通〔2011〕109号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民主评议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6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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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各单位: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民主评议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全市公安机关民主评议工作整改方案

为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工作,有效提升民主评议工作实绩,根据市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省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深化开门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前期“大走访”开门评警、行风评议等活动中征求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全面、系统地梳理,明确民主评议工作整改目标、重点和要求,并落实相应整改措施,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整改工作,切实从管理和服务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树立公安民警亲民形象,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有效改善警民关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通过认真查找、梳理、分析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和“联系群众”两个方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以下五个方面为本次整改工作的重点。  

(一)交通管理方面。交警及协警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不作为,在岗不在状态;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措施应对不力,造成交通拥堵现象严重;对交通违法行为执罚力度不够,或重经济处罚、轻安全教育;查处违章时执法态度差,事故处理民警办案不公;停车位及减速带设置、信号灯设计、标志标线施划不合理,部分路段限速不合实际,红绿灯损坏维修不及时等。  

(二)治安管理方面。派出所民警工作拖沓,办事不力,对群众求助不理不睬;执法办案、调解纠纷显失公正,执法公开不到位;办人情案、关系案、油水案;对非本辖区管辖的案件不予受理和移交;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要求调取的监控未调取或及时调取;不在办案区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能立案的不予立案或未及时立案;对电动(自行)车失窃、街面扒窃、入室盗窃及邻里纠纷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工作不力,破案率低;对打黑除恶、刑事追逃、禁“黄毒赌”等,执法不严不当、执法力度不够;社会治安环境不能完全得到群众认可。  

(三)窗口服务工作方面。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对办事、办证的群众态度冷淡,爱理不理,随意应付;对相关办事、办证程序未尽告之义务,造成群众来回奔波;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承诺时间完成相关工作;便民服务措施流于形式甚至缺位。  

(四)报警受理处置方面。派出所和交警接处警速度慢,处置时效低,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意识淡薄;出警不符合“110”出警相关程序规定,着装携装不规范,形象不佳,态度欠好;民警不出警而由协警代替;不从群众急需急盼的角度出发及时完成取证工作,应付了事;对群众报案不及时制作笔录,报案回执未交给报案人;交通事故案件接警后,交警不及时出警进行现场处置;治安纠纷案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拖拉推诿,以种种理由不出警,造成不良影响。  

(五)民警队伍管理方面。对群众网上发贴或实名信访举报,不及时查证,调查不清楚,反馈不及时;对民警队伍监管不力,导致民警自我放松,做出不符民警身份之事,影响公安队伍整体形象;个别民警非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违反交通安全法,如乱停车、闯红灯等;公车私用或非警务人员开警车等。 

三、工作措施 

1.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执法功能区改造配套制度的落实和两个“公开”的落实,整治执法办案中的程序性问题,预防执法安全等一票否决情形发生。(责任领导:沈雄标;责任单位:市局法制处;责任人:潘益民;期限:2011年12月底)

2.大力创新城市交通管理举措,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切实提升城区交管水平;规范交通道路监控、信号灯等基础设施的设置、管理和维护;规范违法停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工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责任领导:叶根;责任单位:市局交警支队;责任人:童国强;期限:2011年10月底) 

3.扎实开展“紧盯命案、严除黑恶、重打盗抢、穷追逃犯、确保稳定”大会战,重打严防暴力犯罪、黑恶犯罪和盗抢犯罪;深入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责任领导:徐明法;责任单位:市局刑侦支队;责任人:项万林;期限:2011年12月底)

4.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等涉丑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威慑力、管事率,预防街面扒窃、“两抢”等可防性案件发生。(责任领导:潘和忠;责任单位:市局治安支队、禁毒支队;责任人:谢建平、陶伯坤;期限:2011年10月底) 

5.不断完善接处警受理处置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督查力度,提升处置效率,着重解决接处警过程中调查取证不及时等问题。法制部门要进行110现场取证的业务指导;指挥中心要通过110接处警自动语音回访系统对报警记录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检查、通报情况。(责任领导:沈雄标;责任单位:市局法制处、指挥中心;责任人:潘益民、邵凯平;期限:2011年12月底) 

6.扎实做好执法主体素质专题培训工作,强化专项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责任领导:沈雄标、王争;责任单位:市局警务教育处、法制处、警校;责任人:金峰、潘益民、汤华虎;期限:2011年12月底) 

7.深化推进创先争优,继续开展“发扬‘枫桥经验’、坚持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创新警务模式,优化便民举措,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民警为民意识、担当意识和职业意识。(责任领导:王争;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警务教育处;责任人:郑桂林、金峰;期限:2011年10月底)

8.加强协辅警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协辅警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完善统一规范的协辅警管理制度。(责任领导:王争;责任单位:市局干部处、监察室、治安支队、法制处;责任人:沈元忠、毛军、谢建平、潘益民;期限:2011年10月底) 

9.深化开门接访,全面清理化解信访积案,建立完善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减少信访存量和增量。(责任领导:沈雄标;责任单位:市局信访办;责任人:沈平江;期限:2011年10月底) 

10.扎实推进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拓宽网上服务内容,完善网上服务举措,着力打造服务群众的“一号平台”。(责任领导:沈雄标;责任单位:市局网上办事大厅筹建办;责任人:张华;期限:2011年10月底) 

11.继续做好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发放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责任领导:朱永潮;责任单位:市局治安支队;责任人:谢建平;期限:2011年12月底) 

12.全面梳理民主评议工作督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领导:马永定;责任单位:市局监察室;责任人:毛军;期限:2011年10月底)  

13.认真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三查一治”等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责任领导:马永定;责任单位:市局监察室;责任人:毛军;期限:2011年10月底)  14.建立完善以民意为导向的绩效评估机制。(责任领导:王争;责任单位:市局政治部、指挥中心、法制处;责任人:陈江、邵凯平、潘益民;期限:2011年10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特别是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量化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自查出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梳理,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具体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计划、定分管领导、定整改责任、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限。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身实际,强化整改责任,责任单位要主动向责任局领导汇报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及工作打算,重要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并组织开展好相关专项行动和专题调研。在重点问题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立项攻坚,专项推进,并确定专人,专门负责,认真履行各项协调联络职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解决问题,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把民主评议整改工作与行风评议迎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迎评,将行风迎评工作早谋划、早部署。要紧紧围绕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关键环节,跟进整改措施,抓好统筹结合,使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推进、两提高。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积极采取回函、回电和登门答复等方式加强与群众、企业、媒体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存在问题切实得到圆满解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渠道,在深化监督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整改监督机制,通过邀请特邀监督员定期评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畅通群众、社会参与监督的渠道,提升整改工作的成效。同时,要积极推行整改公开,做到“四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核实不放过,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评议代表和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大宣传,在挖掘亮点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深化、拓展“警企文化行”活动,积极进行自我推介,主动挖掘自身工作亮点、经验与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努力争取人民群众的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绍兴公安同步)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