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2-01-0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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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全市商标监管工作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宗旨,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年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418件,案值994.51万元,罚没款927.20万元。
【获全国首批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称号】 5月,绍兴市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首批53个商标战略示范城市之一。在省工商局组织开展的商标战略示范单位评比中,绍兴县杨汛桥镇和诸暨市店口镇被认定为“浙江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十大示范乡镇”,绍兴县纺织商标品牌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商标品牌十大示范基地”,上虞市道墟镇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被认定为“浙江省品牌服务十大示范指导站”,绍兴县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商标境外注册十大示范企业”。“国家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奖牌(市志办提供)
【新增驰名商标7件】 全年,全市有7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中诸暨市4件、上虞市2件、绍兴县1件。
【新增省、市著名商标109件】 年内,省工商局认定绍兴市34件商标为省著名商标,延续确认95件;市工商局认定75件商标为市著名商标,延续确认73件。
【新增省级品牌基地2个】 年内,全市有2个区域被省工商局认定为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2个区域被市工商局认定为市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至此,全市市级以上品牌基地累计达26个。
【品牌保护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年内,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品牌保护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徐明光任组长,市工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局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同时,市工商局成立品牌服务中心,以推动企业重视品牌发展。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8笔2.46亿元】 年内,绍兴县“金蝉家纺”利用其注册商标“金蝉”,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获得交通银行3000万元的贷款。这是国有商业银行在绍兴市发放的第一笔以商标作为质押物的贷款。随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巴贝集团、绍兴范师傅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及上虞顾大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也通过同样途径获得银行贷款。至年底,全市累计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8笔,贷款总额2.46亿元。
【开展“世博”标志保护专项整治活动】 年内,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世博”标志保护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干部2480人次,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700家,立案查处“世博”标志侵权案件8起,罚没款77万元。同时加强商标印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等级评价、分类巡查、专人核查、循环评价、评定公示”等5项基本要求,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全年全市共查处商标印制违法案件20起,罚没款30万元。
【“绍兴黄酒”国际维权取得进展】 年内,市工商局派员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中、美、日、欧盟“商标申请中的新问题”研讨会,列举大量事实,向日方反映“绍兴黄酒”商标在日本遭遇恶意抢注的问题,要求撤销日本公司在日本注册的“绍兴酒物语”和“绍兴花雕酒及图”商标。日本方面已表示,支持“绍兴黄酒及图”商标在日本的注册,对中方提出的其他要求将予认真考虑。(梁钦鸿)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